楼主:
ptncku (鲁蛇小弟)
2015-07-16 22:46:19※ 引述《aporphine (没关系)》之铭言:
: 台北市卫生局在想什么?
: 如果配隐形眼镜需要医师处方签
: 那么配眼镜为什么不用?
: 是要逼大家去天龙国以外的地方就是了.....
: 台北市卫生局要怎么抓没有处方签就卖隐形眼镜的店家?
: 还好我不戴隐形眼镜
其实眼镜也算是辅具的一种
为了专业上的考量
眼镜应该也要归入医疗管理
以后应该最先要由眼科医师看诊 开立处方笺
然后验光师也需依医师开立的处方笺进行眼镜配光作业
透过 眼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