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中低收入户

楼主: chermany (qq)   2015-07-16 12:36:24
低收入户是很难过的,
通过比例不到1%,比高考还难过…
全世界已开发国家中,台湾的比例
最低…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1、70%社福支出是军公教人员享用
剩下的才是劳工和老残穷。
2、社福支出由各县市政府分配审核
地方政府办活动、盖蚊子馆民众
看的到,社会底层挣扎的人民看
看不到也不关心。
3、低收入户愈多,脑残媒体愈会做文章
ex:就是经济搞不好才会这么多低收
殊不知低收入户率要多低有多低,决
定权在政府
所以20年前的社会救助法,到现在从来没
修过,补助门槛、对象、标准早就不合时
宜,没人会关心,因为那些人没媒体发声
※ 引述《fishophobia (123)》之铭言:
: 我再来补充一下
: 无论是低收或中低 都要看三个条件
: 1.收入
: 2.动产
: 3.不动产
: 这3个都有规定上限 各县市上限不太一样 不过原则都是3个条件全符合的才能通过
: 所以并非如同前面推文说的"有不动产就不会过"
: 况且不动产都是依照公告现值算 通常公告现值是远低于实际能卖出的价格...
: 而议员关说基本上是没用 数字就摊在那里 某篇讲的实在是 令人存疑阿
: 再来说一下有人想讨论的诉讼议题
: "爸妈早就离婚 爸爸完全没在养我 为何还要把爸爸算进来 这不公平!!!"
: 民法上父母子女是互负扶养义务 所以救助法才有这样的设计 一亲等直系血亲财产必算
: 相信大家常听到某些例子 例如:独居老人子女不养 但因为子女财产过高导致无法过低收
: 以前法律是很死的 而现在救助法给了一些宽限空间 有方式可以排除人口
: (有兴趣的人可以看一下社会救助法)
: 如同前面有人提到的 方法之一是提诉讼
: 对自己的父母/子女 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 有些案例法官会判免除扶养义务 如此一来一亲等直系血亲财产可以不算进来
: 这样对低收的资格审查就十分有利了 但更多的是判决需每月固定给付多少生活费
: 这是回归到法律本来就说好要尽的义务"父母子女互负扶养义务"
: 你生活过不下去 是因为子女/父母不扶养你 而不是政府导致的
: 如果每个都因为子女/父母不尽义务 未透过任何法律的判决
: 政府就接手这个责任 直接排除不想尽义务的人 然后多多发钱出去
: 但其实用的都是人民的纳税钱
: 到底哪个想法才是对的 我觉得很难有定论 似乎两边都很有道理
: 当然 诉讼会衍生很多争议 以及很多残忍的故事
: 我看之前桃园有一个新闻 年迈的母亲为了要低收入户资格 不得不告"被他遗弃"的孩子
: 那位母亲是不想告的 因为他知道他对不起自己的孩子 但不告生活又过不下去
: 然后在法庭上痛苦 落泪 羞愧 最后法官判子女免除扶养义务
: 整个过程真可谓人间悲剧
: 社会救助法有随着社会状况做修正 但真的很难达到完美
: ※ 引述《alicecooper (飞行的荷兰人)》之铭言:
: : 您好,小弟目前在六都某基层单位服务,刚好有机会可以贡献所知
: : 中低收入户这玩意儿其实是约四,五年前才刚出现的补助
: : 有别于原有的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是没有任何津贴补助的
: : 主要的福利是在于申请人以及家户人口中的健保减免,还有高中大学学杂费减免的部份
: : 基本上政府公订价就这些了
: : 其他就要看该学校或其他民间公司团体对于中低收入户证明持有者有无其他优惠
: : 治于审核机制的部分: 绝对没有里长出具证明这回事
: : 审核通常是针对该案的家庭人口概况,请申请人或我们自行去国税局调申报资料来判断
: : 通通都是白纸黑字的数据喔, 连基金股票还有存款我们都会换算现值带入申请人动产
: : 能通过这类补助的人通常是: 1. 经济情况会稍微比低收好点,但家中学龄孩童或
: : 超过65岁以上老人者多者
: : (附带一提,劳保一次退及退休俸皆会纳入动产计算)
: : 2.避产高手(BJ4,但这个局要布有点久,因为采用的都非
: : 当年度的申报所得,暂略)
: : 其实现在来申请的人已今非昔比,之前听前辈说来申请都还要躲躲藏藏的,但现在好手好脚
: : 来大方申请的人还挺多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以此论断他是否有困难就是了
: : 至于低收或中低收一律都是采书面审查,家访确实有一定难度,而且我觉得家访不易落实
: : 的原因在:人总有办法赶在家访前营造出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这也是个可讨论的点了
: : 这篇没八卦,请版众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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