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广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毒粉案一审宣判 7家9人判处6月至2年10月
3.完整新闻内文:
引发国内食安风暴的毒淀粉案,台南地院今天一审宣判,7家制造商9人遭判刑,法官认为
业者为增进淀粉口感,竟使用工业用的“顺丁烯二酸”化制淀粉,长期大量贩卖,影响大
众身体健康,今天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6个月到2年10个月不等徒刑。(刘怡
伶报导)
一审判决书指出,徐东铭、刘明清等业者明知“顺丁烯二酸酐”属化学工业原料,主要作
为树脂、杀虫剂等工业用途使用,为让下游食品业者增加产品Q弹口感,添加在淀粉、地
瓜粉中。
2013年5月,徐东铭、王水木被查获开罚,仍无视法律与消费者健康,藏匿未销毁的化制
淀粉,再冒用其他包装,对下游业者谎称,是合格安全的淀粉。以每公斤约25元价格,贩
售给不知情下游业者,制成黑轮、粉圆、肉圆及香酥鸡等食品,八年来至少卖出4759公吨
。
茂利负责人徐东铭等7人因否认犯行遭判刑,徐东铭判处2年10个月,协奇淀粉厂负责人刘
明清判处1年10个月,三进粉业负责人王国祥判处1年8个月,经理王博伟判处1年6个月,
东亿企业行负责人陈清真判刑1年2个月,南和行负责人王水木判处10个月,会计高秋香判
处6个月。
宏升粉行负责人杨蔡金英、宝森粉行负责人林惠裕因坦承犯行,都获得缓刑。杨蔡金英判
处1年4个月、缓刑3年,条件是缴交60万元罚金,林惠裕判处1年、缓刑3年,条件是缴交
50万元罚金。
法官也同步判处茂利淀粉并科罚金250万元、三进粉业并科罚金120万元。全案可上诉二审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news.yahoo.com/%E6%AF%92%E7%B2%89%E6%A1%88-%E5%AF%A9%E5%AE%A3%E5%88%A4-
7%E5%AE%B69%E4%BA%BA%E5%88%A4%E8%99%956%E6%9C%88%E8%87%B32%E5%B9%B410%E6%9C%88-021840002.html
5.备注:
也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