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位乡民的关心之下,支付命令已经成功在立法院第七会期修法完成,
并在今年7月1日经总统府公告,于7月3日生效。
此次支付命令修法内容为:
1. 要求债权人须向法院解释申请支付命令的事实原因及依据,而不像过往
仅需简单陈述请求之事实,不用负任何证明的责任。
2. 支付命令仅具执行力,而不具既判力,也就是不算判决确定。债务人在
支付命令确定后,还可以提起确认债权不存在之诉,并明订法院允许债
务人提供担保后就可以申请停止强制执行。
3. 对于旧法确定的支付命令,增订独立的再审事由及再审期间,增加对旧
法下支付命令受害人权利的保障。
至于对旧法下确定之支付命令增订的再审事由,又分成两种:
1. 只需要可以证明当初债权人所提的文件是伪造或变造,就可提起再审之
诉。
2. 有“可受较有利益裁判之证物”,如确认债权不存在之确定判决、清偿
债务的汇款单、还款单据、和解书、债务免除书、提存、债务已经抵销、
混同的证据,也可以提起再审。
只是,这两种再审必须在新法生效后的两年内提出才有效,所以最迟要在
2017年7月2日当天提出再审。
新版支付命令流程:
http://jrf-tw.gitbooks.io/new_pay_warrant/content/images/pay_warrant.jpg
对于其他更细节的问题,司改会这边已经整理了两本书:
如果您是要发出新的支付命令,或是收到新的支付命令,想知道新法的支付
命令如何运作,可以看这本“你不可不知的支付命令新法”。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new_pay_warrant/details
如果您是支付命令旧法受害者,可以看这本“支付命令受害人FAQ”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pay_warrant_faq/details
如果是受害人要提起再审,司改会律师团也准备好再审用的范例供律师参考:
“对于债权人所提之证物为伪造或变造”再审书状范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ke.docx
“可受较有利益裁判之证物”再审书状范本
http://jrf-tw.gitbooks.io/pay_warrant_faq/content/files/favorable.docx
如果没有钱找律师,目前法律扶助基金会(法扶)已经决定,只要有扶助空
间且资力符合标准,均会指派扶助律师为被害人提起再审,争取权益。有任
何问题都可以拨打法扶7码电话询问法扶法律问题,或取得法扶各地分会预
约电话。
法扶7码电话:
412-8518(手机加02)
最后,感谢各位乡民的关心,让支付命令可以在这个会期通过,也请大家可
以多多分享这篇文章,让更多支付命令受害者可在两年内尽快解决支付命令
的问题,谢谢!
民间司改会新闻稿: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23
法扶新闻稿:
http://www.laf.org.tw/tw/b1_3_1.php?idno=1163
民间司改会FB:
http://on.fb.me/1zSfhCq
关于旧制的支付命令危害之处,可参考小弟之前贴的两篇:
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612192.A.B47.html
支付命令连续技大公开(完全合法!)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427538.A.7BA.html
工商服务:
就在明天,冤案徐自强案即将开庭,司改会希望可以集结热血公民,13:30到
台湾高等法院前集合,一起穿上“我是徐自强+1”T恤,一起合唱“心内话”,
呼喊口号“我是徐自强,我要真审判。”要求司法重视冤案平反,不容草率
结案。
时间:7/15(三) 13:30
地点: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大门口(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27号)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712.html
有兴趣但不能到场的乡民也可以赞助,在7月24日以前,赞助399元就可以得
到一件徐自强T喔!
徐自强T:
http://www.jrf.org.tw/newjrf/img/hsu2015-T1.png
赞助连结:
https://jrf.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