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trs821 (酗咖啡)
2015-07-13 11:57:19※ 引述《beaver (海狸先生)》之铭言:
: 卖尸配阴婚 穷父毒杀少女赚礼金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377377 自由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
: 中国山西一名11岁少女薇薇(化名)酒精中毒遽逝,却
: 被查出死因是遭勒毙,凶手竟是其父亲周保(化名),
: 更骇人听闻的是,村里流传,周父酒后痛下毒手,是为
: 了要把女儿遗体卖掉“配阴婚”,贪图男方人民币 8万
: 元(约台币40万)礼金,要拿来偿债。
我大概2002年过去深圳工作,那时候就有听说过这个习俗
小孩不见或是被偷卖(多半是先天缺陷或智能障碍)
下场通常有三个,从最好的开始讲....
1.行乞:就像贫民百万富翁里面演的那样,通常会被剁手脚或弄瞎毒哑
2.冥婚:简单来讲就是陪葬,由于大陆男多于女,所以女生的价码高很多
3.宰肉场:就是卖器官,通常挑10岁~18岁下手,新鲜又健康
里面也有2+3的,先把身体里面器官拿一拿在送去冥婚的
中国有不少留守儿童处境还蛮让人同情的
就算健健康康长大成人,也不见得能融入社会
这颗不定时炸弹也是让中国头痛的一大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