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不伦案外案 老师勒索老师 - 中时电子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3000396-260106
屏东某国小邹姓男师与女学生私下交往多年,他被检举在与妻子结婚前一天、适逢女学生
16岁生日,与这名女学生发生关系,消息传出后,适任与否备受争议;但检警追查发现案
外案,竟是女生担任高中教师的现任黄姓男友,利用邹男想保教职心态,索赔100万元未
果,才提出检举,屏东地院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处黄男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
仍可上诉。
据了解,这名女学生是国小邹姓男师的学生,毕业后仍持续交往,邹师同时又结交女友,
邹刻意选在婚前一晚、女生刚满16岁当天,与这名女学生合意发生性关系,此举明显逃避
刑责,事件曝光后被拿出来检视讨论。
双方家长为此出面调解,最终谈妥邹师以100万元,换取与女方家属签下保密条款,约定
往后女方不得将相关资讯告知目前及未来任教学校作为条件,达成和解;若违反,则需赔
500万元。
事后女学生担任高中兼任教师的现任黄姓男友获悉此事后,私下透过电话及短信与邹的父
亲联络,先以同为人师的立场向邹父表示,邹师应就不当行为付出代价,必须离开教师职
位,随后又说,“我也想给你们一条活路,让他有一个重新开始的一个力量”,并索赔
100万元。
判决指出,当事人双方家长当初原先谈的和解金额是200万元,事后经协商降至100万元,
黄男要求邹父,“能补到那个金额,也承诺金额补足后所有东西都不存在”。但邹父担心
他食髓知味,便以经济状况为由拒绝给付,不久,接到检举信函,邹的父亲也干脆向警方
报案。
承审法官指出,黄男心思缜密,始终以道德包裹索赔的事实,不过,意图过于明显,认为
他具博士候选人资格且身为高中兼任教师,不思将才智用于正途,显与所受教育目的不符
,更是负面教材,依取财未遂罪判刑6月。(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