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拒当冤大头 促参案订台湾塔条款
3.完整新闻内文:
原被视为台中市地标的“台湾塔”胎死腹中,财政部促参司表示,
当初补助台湾塔的前置作业费用,等于化为乌有,为提升对促参案的补助效益,
将修法明订四大门槛,以符合条件者优先补助为原则,严格把关促参案的执行,
以免浪费公帑。财政部表示,已修订“机关办理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案件前
置作业费用补助作业要点”,
在四大门槛中,新增订促参案公共建设主体工程,无法在一年内完工者,
未来将不予补助,最为严格,被视为“台湾塔条款”。
台湾塔位于台中水湳园区,由日本建筑师藤本壮介设计,高约318公尺,
完成后将是全台第三高的建筑,但台中市长林佳龙质疑评选招标过程违法,
将全案移送廉政署调查,台湾塔因此无法兴建。
财政部表示,台湾塔为中央列管的OT案件,台中市府在规划时,
希望引进民间机构参与规划,办理国际竞图,因此向中央申请前置作业补助,
以打造台中市地标,但全案因政策大转弯而“喊卡”,决定修法加强管理。
另外,针对各部会、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办理促参案的补助费用,
财政部也明订另三大门槛,符合条件者将优先补助。
这三大门槛包括:一、地权、地用无疑义,涉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变更,
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变更,
已分别送都市计划或区域计划委员会审议者;二、可行性评估结果确具促参可行性的案件;
三、既有设施依其他法令委外经营期满,改依促参法以OT或ROT办理委外经营者。
财政部表示,自92年至今,补助各机关促参案共435件,补助金额累计达5亿1,112万元;
官员强调,这些补助经费来自人民纳税钱,站在中央督导单位的立场,
“经费应用在刀口上”,有必要严格审查,为民把关。
促参司统计,今年以来全年共有40件促参案申请补助,经严格审查,
被刷掉的案件数高达五成;截至今年6月底为止,累计补助案件已有83件完成签约,
引入民间投资金额约203亿元,投报率将近四成。(工商时报)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3000075-260202
5.备注:
老胡本要花80亿盖一个台中的地标-台中塔,
后来又有消息说经费要追加到150亿,
有没有这个塔预计会有什么功能或效益的卦?!
还是单纯是通膨或是台币贬值?!150亿?!
换了市长现在是还有要盖吗?如果有能不能弄个屌一点的…
千万不要像传的只搞一根水泥柱子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