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宪同批宋楚瑜:还国民党一个公道
民国89年,前台湾省长宋楚瑜登记参选总统,遭到当时国民党主席李登辉追诉而轰动一时的兴票案,最后在民国99年,由李登辉同意下,宋楚瑜向台北地院声请取回兴票案提存款2.46亿元后草草落幕。该案发生时任宋楚瑜委任律师的林宪同律师,今日在《中国时报》时论广场中明确指出,李登辉当时已不具国民党主席,根本没有资格同意宋楚瑜拿回这笔提存款;而宋楚瑜从国民党手中拿回这笔款项后,却是得了便宜又屡向国民党叫阵,前有为参选总统而痛批马英九暨国民党,今又向国民党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马分裂国民党态势。他在文中痛批“做为一个有格调的政治人物
,宋楚瑜是否先还了国民党公道再说!”
该文作者林宪同是宋楚瑜当时的委任律师,他在文章中指出,身为宋楚瑜委任免费办理兴票案的律师,关于兴票案2.46亿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本人有必要向国人说明法理与事实。”
文中他对宋楚瑜最后在民国99年以拿回省长选举结余款为由,拿回这笔当初向法院表示是为了照顾蒋家遗眷专案工作的“国民党专款”是“明显互相扞格”。而当初申请取回这笔款项时,是由已经不是国民党主席的李登辉同意和解下取回,也是“当事人不适格”。他同时也质疑当时台北地方法院未发函征询真正案款所有权人的国民党,是否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是不适当的作法。
林宪同在文中更质疑,已经从国民党拿到2.46亿元,却又处处做出分裂国民党行为的宋楚瑜,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行为。(中时电子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12001099-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