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推崇人人平等,一些"看似"不平等的事情就称做歧视,
现在歧视百百种,究竟歧视的分界在哪里?
我认为歧视分成两种,
一种是没来由的歧视,像是黑人就低贱,这种就是100%的歧视;
另一种是根据事实而来的歧视,像是老人开车技术不好,反应慢,
这种就是一半一半的歧视,或许可称为以偏概全。
麻烦的就是第二种,到底是不是歧视?
举个例
1.像是最近之前彰化抢轿,柯文哲说抢轿的都是黑道。
因为抢轿的人不可能百分之百都是黑道,从古至今总有人不是黑道而进去抢轿,
所以这应该算5%的歧视,95%的事实。
2.男性比较粗心但行动快速,女性比较细心但龟毛。这种是标准的性别歧视。
但观察下来,确实这两个族群有较大部分的人有以上特征。
这我列为50%的歧视,50%的事实。
3.限制级18岁以下不得观看,限缩未成年观众的权益。
并不是18岁以下都身心不够成熟,不能看限制级影片,但大部分确实都不够成熟。
这种年龄歧视,就分不出来是几%。
请问要怎么区分是否是歧视??
在"人非上帝"的情况下,人为了初步判断一个人,
"以偏概全"是一定会产生的第一印象,
用来快速判断与其社交,不可能跟每个人都花长时间社交。
是否能避免掉的只有第一种歧视,第二种不可能避免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