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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友拍裸照 恶男呛:洪仲丘案还不是只判8月
2015年07月10日12:58
台中市一名21岁张姓男子去年准备要去当兵,邀约刚分手
女友想复合,骗女友到汽车旅馆后,强脱女友衣服、强拍
裸照,并说“不怕你闹大,洪仲丘案那么大,还不是只判
8个月。”并以要把裸照给女友父母看为要胁,性侵得逞
。台中高分院今依妨害性自主判刑3年2月,恐吓罪2月,
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3月12日,张男以要谈感情事宜邀约刚分
手的女友出来,女友因前一天被张男要胁称要去她工作实
习地点、苗栗老家等处找她,只好带着潘姓女友作伴前往
。张见到女友携伴前来,便以要单独和女友在车上谈事情
为由,要潘女在附近饮料店等候。
女友跟着张男上车后,张男随即发动车子往附近汽车旅馆
开去,女友感觉到他要去汽车旅馆,当场拒绝。但张男不
予理会,女友怕激怒张男,只好跟张男进摩铁。进入房间
后,张男强脱女友衣服、并以手机拍摄女友裸照,女友一
手遮胸拒绝,张男恫吓:“不怕你闹大,最好把你照片给
你爸妈看,洪仲丘案闹这么大,还不是只判8个月。”强
行性侵得逞后,载她回住处。女友告诉潘姓女友,潘女协
助报案。
张男到案后,先坚称两人去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是你情我
愿,拍照也是,后来改口坦承说过恐吓的话,但辩称因他
问女友当兵后,是否还会跟他联系,女友说不会,他感到
生气,才会说重话,但仍坚称女友没有拒绝发生性关系。
法官认为张男不尊重女性自主权,又一直未与女友达成民
事和解,依法判刑。(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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