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96397
回赠、抛弃、捐赠 国民党完成四件党产处分
2015-07-09
〔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国民党中常会昨听取行管会报告党产处理案,把四件共七笔不
动产分别以回赠、抛弃及捐赠所有权方式处理。
国民党行管会向中常会报告,完成四笔党产的处理,包括台中市乌日区光日段一八六、一
八七—一地号土地,及同段三三四建号房屋及基地,采回赠乌日区公所。
此外,嘉义县中埔乡中埔段一七四建号的建物,回赠中埔乡公所。还有,坐落于新北市中
和区景平段二十四号及二十一号土地,抛弃所有权。新北市新店区青潭段楣子寮小段一四
六—○建号的建物,捐赠国史馆。
国民党指出,国民党党产以转帐拨用、赠与、接收日产等方式取得的房地,都依照适时的
法令相关程序办理,并无侵占或以不当方式取得财产。
国民党指出,中和区景平段土地,虽未遭监察院列管,但国民党秉持高道德标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