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1948540》之铭言:
: 如果他是要自主管理捐款我赞成,但追究政府责任到底是要追究什么?
: 吕宗吉在这次事件是主要负责人是无误的,八仙做为场地租借人也有比例上需负责之处。
: 但追究政府责任怎么想都很怪,这次事件是在私人场地里发生,难道要以后类似活动都要
: 有消防人员在旁监督?
: 如果今天他是出来说要督促立法我很赞成,但追究政府责任是哪招,难道以后我在家被烫
: 伤也能追究政府责任。
不是有说万海少东,当天在饭店开派对狂欢庆祝生日,
同样标准下,万海的真的是累犯,可恶至极!
在家开派对狂欢,没有向新北市政府朱立伦报备,
现场没有叫警察和消防队来stand by、警戒,准备抓人和喷水
把现场的客人生命视如草莽,今天刚好在家办生日派对没有出事。
如果有出事,新北市政府没有管控好人民在家私领域的活动,
台湾人要这样的执政者干嘛?
朱立伦应该为了自己没有管到人民大小事、监视人民的活动,负责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