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高中情侣合意尝禁果 年满16不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所高中情侣班对偷尝禁果,女学生因忙着与陈姓男友约会遭父亲起疑,不禁逼问
坦承与男友发生3次性关系,却辩称都是遭强迫,陈男因而挨告妨害性自主。陈姓男学生
坦承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台北地检署调查则发现,2人的情侣关系在校内几乎众人皆知,
还一直透过情侣专属软件“Between”甜蜜传情,认定2人合意发生性关系,且2人案发时
都已满16岁,今日处分陈男不起诉。
挨告的陈姓男学生长相清秀,女学生外貌出众,2人宛如校园清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女
学生双亲不愿女儿太早谈恋爱,事发后马上将女儿转学,如今2人已从高中毕业。
陈姓男学生到案坦承与女友情不自禁,3度在住处发生性行为。陈男说,与女友真心相爱
,能理解女友父亲一定很生气,也体谅女友不得已说出被强迫的说词,愿意竭尽所能赔偿
,希望未来仍有机会与女友交往。
据调查,陈姓男学生与女友为高中同班同学,2人自2013年年底交往,2014年4月起陆续发
生性关系;由于女学生谈恋爱后忙着约会,其父不满女儿都不接电话,待女儿返家后严厉
质问,才从女儿口中得知女儿不仅交了男朋友,还发生性关系,因此提出告诉。
女学生坦承与陈姓男学生发生性关系,却表示早就想与男友分手,但每提分手男友就以死
相逼,不得以只好继续交往,半推半就发生性关系。
检方调查,学校内部调查报告显示,许多学生早已知道陈姓男学生与女学生交往,2人在
校内也不避讳卿卿我我;检方还查出,陈姓男学生与女友一直以来都用“Between”聊天
,2人也拍下许多亲密出游照片,就连发生性关系后也持续热线,因此认为陈男说词可采
,认定2人两情相悦发生性关系,且因发生性关系时都已满16岁,并未构成妨害性自主罪
嫌。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06003078-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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