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关切八仙尘爆 总统下午开国安高层会议

楼主: WindClouds (风起云涌)   2015-07-06 13:00:22
查了一下国安会议的规定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301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2232
引述一段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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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增修条款规定:“总统为决定国家安全有关大政方针,得设国家安全会议,其组
织以法律定之。”而《国安会组织法》第二条则进一步指出,所谓的国家安全系指国防、
外交、两岸关系及国家重大变故之相关事项。
其中,“国防、外交、两岸”等事务,范围比较明确,至于“国家重大变故”不够明确,
但是依例仍有轨迹可寻。过去是这样的,李总统在921大地震时召开了一次,陈水扁时很
少召开,马总统在遇到莫拉克风灾时原先也认为不必召开,最后才在舆论的要求下召开,
此后6年间,很少召开,总共才十来次,其中如南北韩军事冲突、日本核灾、美牛进口、
广大兴渔船事件等,这些议题绝大多数是在“国防、外交、两岸”的范围之内,而莫拉克
风灾则是这范围之外的,之为“国家重大变故”是因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天灾地变。
(中间略)
这样,如果同一个议题都要内阁会议议决一次,国安会议又议决一次,是有效率的做法吗
?或者干脆把内阁会议废了只开国安会就好?或者重大的议题移到国安会议,只留小事给
内阁做?
我们知道依据宪法,内阁是要向国会负责,同时人民可以透过国会监督内阁的,而国安会
是不向国会负责的,除了预算,政策是不接受立委质询的。这样一来,当总统一一把各项
“重要”政策搬到国安会,国会再也没有监督国家重大政策的空间了,这不是民主的大倒
退?
结论上,国安会在宪法上的定位很清楚就是总统的咨询机关,这是必须被正确掌握的事。
清楚认知此点之后,就不难看出《国安会组织法》以及《国安局组织法》中各种矛盾与荒
谬之处,透过组织法“创设”出总统于宪法上所无的权限,而国安会及其所属国安局亦俨
然成为宪法上的黑机关,透过《国安局组织法》之规定,使得总统得以透过国安会体系伸
手介入属于宪法上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院所管辖的国防部、内政部、法务部、海巡署所属
“国安相关局处”,如此已一定程度侵犯了行政院长的权限。并且总统行使组织法所创设
不符合宪法意旨之权限时,竟可逸脱于国会之监督而潜藏总统滥权之可能,此亦是我国当
前宪政体制崩坏的元凶之一,似乎应借此机会对国安会与国安局组织与权限进行全面检讨
方为体制安定之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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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马总统真的很爱开国安会呀
有没有台湾的"重大变故"这么多的八卦?
作者: harkk2001 (大猪头祝妳幸福)   2015-07-06 13:01:00
人家...想小刀麻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5-07-06 13:01:00
国难当头,块陶啊!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5-07-06 13:02:00
国安会乳膏讨论医疗崩坏、公共安全问题 倒是ok…但应该不是… 该不会是在讨论要在给多少福利吧
作者: widec (☑30cm)   2015-07-06 13:03:00
国民党要崩盘啦,当然是台湾重大变故啦~
作者: geek (GEEK)   2015-07-06 13:04:00
的确是国难 受难者是全体国民
作者: lesnaree2 ( )   2015-07-06 13:11:00
主要是讨论医疗系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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