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NCC刚刚回的信,重点大概有两个:
1.那是经济部的事,不关我的事。
2.原来现在有一个东西叫做“iWIN网络内容防护机构”
(网址:www.win.org.tw)
最近有被盗帐号的网友,可以去那边申诉看看。
e-shopping前几天有人被盗还被歹徒告刊登仿冒品,
被找去警察局喝茶,实在太悲情。
大家被盗的还是先去报案,不要再自力救济找什么朋友检举自己。
NCC落落长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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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于104年6月24日反映有关“露天拍卖管理个资不当,
造成民众与社会资源耗费,平台已成犯罪温床”案,本会说明如下:
网络内容包罗万象,其所涉各项问题与实体社会一样,
系由各法令规定之主管机关依权责处理。本会对于网络内容管理之权责,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
为召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托民间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等任务,
并以“促进业者自律”等更周延的防护机制,保护儿少上网安全。
有关您所反映露天拍卖管理个资不当乙节,
系属经济部业管范畴,本会已另函请该部处理。
另为即时处理民众申诉及通报网络内容问题,
教育部、内政部、经济部、文化部、
卫福部及本会等单位已共同成立“iWIN网络内容防护机构”
(网址:www.win.org.tw)受理相关申诉。
日后您如有网络内容相关问题,
可迳向各该网站或上iWIN申诉专区反映,
以利迅速处理。谢谢您的来函,敬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