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爆炸案》吕忠吉“假志工真雇工”避责 仍有雇佣须负责
彩虹派对业者吕忠吉吸引了101位年轻人加入志工,但是这种“假志工真雇工”方式,仍
有雇佣关系须要负责 。(资料照,截取自TVBS画面)
“彩虹趴”主办人吕忠吉以免费参加活动为诱因,吸引年轻人投入志工,但尘爆造成6名
志工进入加护病房,可能难以领到职灾赔偿。卫福部表示,这次事件的志工都没符合规定
,指主办单位是“以志工名义,行雇工之实”;劳动部也表示,活动雇佣关系明确,雇主
应负起赔偿责任。
吕忠吉以T恤、供餐及免费参加彩色趴等诱因,吸引了101位年轻人加入志工,负责进出场
秩序管理、环境维护工作及担任“色粉攻击者”,但尘爆造成13名志工受伤,其中6人在
加护病房观察当中。
志工应具公益性 彩虹趴明显不符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指出,依照《志愿服务法》,志工招募与运用应符公众利益,但是彩虹
趴活动1张票就要1100元以上,属于营利性质,且志工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也必须听从主
办单位指挥,形式跟雇佣关系相似。
林淑芬说,既然有劳务报酬就构成雇佣关系,适用职灾赔偿,但吕忠吉却未替工读生加保
;她痛批主办单位以志工模式规避雇主责任,省去教育训练的麻烦,却严重危害参与者与
活动的安全,政府则长期放任志工与工读生等受雇者在高度风险内。
卫福部表示,活动办理属收费性质,参与者获得入场券,不适用志愿服务法,不算是志工
。卫福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专委黄宏谟表示,合格志工要经法定与特殊训练,这次事件的
志工都没符合规定,是“以志工名义,行雇工之实”,但目前暂无相关罚则。
活动有对价关系 雇主须履行义务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专员金士平表示,经过新北市劳工局访谈志工后,显示活动有报酬对价
,雇佣关系明确,承办单位要依法令履行雇主责任与义务。
台湾职业安全健康连线执行长黄怡翎说,受雇者依法应受教育训练,遇职灾时雇主须负担
医疗补偿、原领薪资、复健医疗费等,这类“假志工真雇用”的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
事实上,彩色趴并非个案,林淑芬指出,许多演唱会与商业活动,也都以同样形式,以免
费参与来招募志工,游走在模糊地带,刻意规避劳动法令。她表示,将修法订定罚则,并
加重《劳保条例》未投保罚则,“从严对劳工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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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5楼猜
我会不会被匿名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