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到 一件事情
小弟前几年在某间中医诊所上班
一开始面试说月休6天 (后面改口说只有五天)
工作很轻松 但工时12小 (当初问工时的时候很含糊的代过)
因为那间中医技术不错 我因为想学所以待了也将近一年
但是对劳工...真的是太扯了
一个月至少要上280个小时才可以领到全薪
最后我实在太累了 跟老板反应后 老板的态度也很差
说现在年轻人都不吃苦
然后我就写信给 台北市政府 转介给 劳工局
好 一个月 公文下来了
第一件事情 传真机传来的竟然是
我寄过去的信 所有内容他都看到了
之后劳工局的人派人来视察
跟老板讨论了一下之后
劳工局说 可以用两个工司的名义 (因为老板有两间 (药材跟诊所)
一个正职 8小 一个工读 4小
然后心灰意冷的我就走了
真得很扯
忘了说
这是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