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面试5公司就4家没劳健保 南市府说会查

楼主: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15-07-05 14:54:39
桃园的劳动检查,去年我检举过一间资本额号称几十个亿的电子厂
在奴隶银行写着周休二日,还特别在公司介绍的福利栏填入"周休二日"
结果进去,原本的08-17配合加班,变成天天08-20
组长来找你排休,直接规定一个月只能画4天!
画超过组长还会屎脸,因为他自己也没有。
那见红就放呢?公司:会啦会啦,给你钱(加班费)赶快做
结果,拿到薪资条一看,傻眼...
直接问人事,假日加班不是加倍给吗?
(轮周休1日,你看假日加班费有多少)
人事:没错啊!你放假那天有领薪水+工作一天所得呀!
那我不就是自己付一半薪水来加班?
回家立刻写信去劳动部劳动检查,
结论:查无不法
涉及假日工作工资加倍发给之疑义,依据内政部73年10月18日(73)台内劳字第256453号
函释内容节录如下:关于劳动基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
者,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系指除依同条规定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该实
际从事工作之休假日内应得工资而言;倘您对本署处理情形尚有疑义,请洽承办人
还很贴心找了法条给我呢!
好,那我检举广告不实总该证据确凿吧?
明明就写着周休二日,根本是轮周休一日。
一样去劳动部写信发问,开始转单位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说明就业服务法关于广告不实部分
另询问劳动检查范围是否包含本法不实广告乙节,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回复您
还要我自己去跟桃园县政府检举。
然后一直要我写陈情案情形调查表(上一次也有)
我直接在调查表里面写,
我是受害者检举人,你们公务员是承办人员,
我们两个忙着文书往返这几个月,公司是既得利益者还能置身事外!
最后写上,柯P说‘官不僚,民不刁’,共勉之。
没想到沾著柯P光环,马上就转文给桃园劳工局
劳工局的处理意外的积极多了!马上访谈,但是劳工局说他没有劳动检查资料
也没有权限去查处什么,更不能跟奴隶银行要库存页面(公司早就撤掉了!都几个月了)
全靠我当初在奴隶银行的截图。
劳工局的承办小姐态度很好,也跟我说这样证据很充足。
之后,果然是查有实证,限期改善。
不实广告罚款30万呢?检举奖金?
光是一个月省下来的加班费都不只30万吧!
欢迎来到,鬼岛。
作者: anti87 (天机老人)   2015-07-05 14:56:00
桃园市长是蓝是绿?
作者: amnesia07 (失忆比较好受)   2015-07-05 15:24:00
难怪赚钱的都公司 坏肝的都员工 人事还帮忙压搾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7-05 15:57:00
因为查的不严,罚金又少,有的也直接不管法规!台湾放假本来就是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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