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智障男连劈3少女 法院认定识别无碍重判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7-05 13:39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家住高雄、有智能障碍的搬运工阿贤(化名),经由妹妹介绍
及在网咖等地,先后认识3位跷家少女,阿贤利用少女渴望感情温暖且涉世未深,99年起
分别与3少女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后,将少女带往自己家或友人住处发生关系,最高法院认
为,阿贤智能不佳却能一再狡辩犯行,医院鉴定智障不影响他犯案时辨识能力,重判4年
10月确定。
判决指出,阿贤99年9月间,透过妹妹认识13岁小蓉(化名),小蓉跷家后,阿贤让小蓉
住在他家,经小蓉同意,阿贤与小蓉性交得逞,隔月阿贤在网咖认识小薇(化名),让小
薇借住沈姓友人女友房间内,阿贤再与小薇性交得逞,隔年5月间,阿贤的妹妹介绍13岁
小淑(化名)给他,阿贤把小淑带到友人住处性交,上述3女分别告诉友人或家人已失身
,警方逮捕阿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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