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只知道在伊斯兰国家亵渎伊斯兰会被判刑,其实在过去欧洲也是一样有亵渎罪。
只是在启蒙运动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后,刑罚才从死刑渐渐减轻。
请看维基百科的资料[亵渎]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B5%E6%B8%8E
亵渎圣灵罪源于普通法中的衡平法,也就是源自教会的法例。因此,在基督教国家,对圣
灵在言语上的冒犯是一种罪行。然而,由于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法例,其具体定义一直欠奉
,直到1838年,英国法庭把这条罪具体限制于“保护英国教会(即安立甘宗)的信仰”。在
英国,最后一位因本罪而被判监的案例发生于1922年,案中被告John William Gott因为
将耶稣与小丑一起比较而被判入狱。[1]
竟然直到二十世纪英国还有人因为拿耶稣来开玩笑而被以此罪名判刑入狱。
维基的资料提到香港也有这样的法律,这应该是香港被英国统治留下来的法律。
还有爱尔兰到现在还有对此罪名的处罚。
爱尔兰的刑事化作为一个天主教国家,爱尔兰于2009年修订他们的诽谤法之余,有议员建
议把原来判处罚的亵渎法改为刑事罪行。
过去欧洲的案例,科学家塞尔维特就是因为批判三位一体论,而被加尔文主导的日内瓦以
亵渎罪判处死刑活活烧死。
很多现代基督徒因为时代环境改变,怕现代人反感就说当时的基督徒做错了。
亵渎罪这个罪名直到二十世纪的英国以及目前的爱尔兰和德国都有,
只是刑罚从死刑减轻成坐牢而已。
德国的亵渎神灵法也还没废
冰岛也是前天才去刑化 但还是规定在民法上
新加坡最近也有人因为亵渎基督教 等明天才判决
有无亵渎宗教罪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