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苗博雅FB:中国可要求台湾法务部逮捕民众

楼主: q5212 (q5212)   2015-07-05 03:20:49
原PO让其他人误会
把最重要的地方没有上色
但前提是依协议内容....限于“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
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
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
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
这句话很重要,所以讲三次
※ 引述《enfis (Jbr)》之铭言:
: 2009/4/26 海基会、海协会双方签署‘两岸司法互助协议’
: 2015/7/02 中国公布‘国安法’,将台湾纳入其中。
: 根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台湾必须提供中国“共同打击犯罪”“调查取证”的协助,包括
: “交换涉及犯罪有关情资”“协助缉捕、遣返嫌犯”等。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事“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行为,
: 最重可处无期徒刑。而中国国安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台湾同胞
: 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若将以上法条合并解释,可得
: 中国政府可要求台湾提供指纹、DNA资料、信用卡资料、入出境纪录、网络帐号、金融帐户
: 、通联纪录、监听所得资料、财产总归户、纳税纪录...等
: 甚至可以要求“嫌犯”缉捕、遣返。
: 但前提是依协议内容,双方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范围,限于“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的案
: 件,若台湾法务部自甘堕落为中国底下的一个行政机关,不敢对中国说‘NO!’
: 台湾人未来将被台湾的政府逮捕,并遣送到中国受审。
: http://0rz.tw/cZe57
: 苗博雅FB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7-05 03:22:00
所以2016不要再投错人了^_^"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05 03:22:00
支那郁不是都说了 维护统一是台湾人的责任义务可是台湾确实有很多霸占台湾政治资源的滞台支那9.2贱臭屎
作者: jengjye (建)   2015-07-05 03:23:00
如果事情走到那一步, 中国说有犯罪 台湾敢说没有吗?
作者: yyc2008 (MAGA)   2015-07-05 03:23:00
蛆及其支那猪狗奸党+新党那群垃圾连保卫台湾的勇气都没有 鬼畜支那吓一下就腿软
作者: Ellomorce (エルさん)   2015-07-05 03:29:00
所以以后丢鞋子会被抓去中国?喔还有去立法院或中正一分局抗议也会被抓去中国??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07-05 03:30:00
中国:你有罪 42689.2:你有罪只要司法有被操控 你强调的就是真的了
作者: enfis (Jbr)   2015-07-05 03:36:00
所以我有说,如果台湾法务部自甘堕落成中国底下的行政单位那台湾人就会被当成罪犯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5-07-05 03:41:00
自甘堕落成底下行政单位的那天 有没有这条法根本没差要你死就死 还讲法条简单来说原始的那篇就废文 跟我发fb说世界末日要干嘛一样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5-07-05 04:52:00
有个洪一中都说宪法不能搞独立了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7-05 06:04:00
统一的时候估计就老共别在妖魔台独的时候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7-05 08:07:00
党工周末也要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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