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没错
: 我赞同你的想法
: 跟八仙索赔 根本找不到请求权基础
: 民法184第一项后段所谓的违背保护他人法令
: 可不是大家说的"游乐园租借使用要报备"
: 这条 就可以凹过去的
: 八仙如果有赔偿责任 应该往救生消防设施不足影响伤害扩大
: 没有硬要八仙负连带责任的理由
要看八仙跟吕先生之间因为这次的活动,
他跟他的关系?获利?契约?等到哪一个程度?
要一样一样检视.
反正到时候看检察官调查的结果跟法院到时的判决文出来就晓得了.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
到现在这位吕先生跟他的团队,
竟然一点新闻跟消息都没有?
还是他打算两手一摊,
打算说"老子就是没钱,把我抓去关?"
如果他是这种态度在粉饰太平?
或是透过媒体在造假?
个人是建议直接枪毙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