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八仙不服假扣押 侯友宜:太可恶了

楼主: qazijn (oh yes)   2015-07-04 14:19:19
※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节录:
: -游乐设施出租及变更用途使用,并未向交通部观光局申请同意,属违规行为。-
: 好 违规就让你罚款啊 看你要罚一万两万都可以
: 拜托 不要乱扯
: 八仙的场地合法 是出租变更用途使用违规
: 这新闻是违建本身就违法 跟八仙完全不一样好吗?
: 比如说我家是住宅,依法不能当店面使用,
: 结果我租给别人当店面卖小吃,
: 那么这样算我违规,应该要被罚款没问题,合情合理。
: 但是小吃店炸鸡排炸到一半爆炸了,炸死了整条街的人,
: 那家属和政府不去找鸡排店老板赔偿,
: 反而要找我这个房东赔,
有人说不要吕赔吗???
两个跟政府都要赔
政府管理也有管理责任
: 说我是住宅怎么可以租给别人开店面,太可恶了,要负全责,
: 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借车 给他人若无驾照
出车祸撞死人
在最高法院在99年台上字第1058号民事判决中,
认为出借者借车给无驾照之人肇事,
属于违反保护他人法律对受害者造成损害,
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仙可不可以借人办趴
不可以
八仙知不知道 不可以借人办趴
知道 被罚过了
办趴死人
没有连带赔偿责任
你们觉得没有??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7-04 14:20:00
租借场地而已有什么错 你借别人机车撞死人你也要判
作者: TAKEZOU (真难人~)   2015-07-04 14:20:00
吕赔不出来早脱产了 这状况下会有什惩罚? 关2年?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7-04 14:21:00
死刑吗?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7-04 14:21:00
继续带风向喔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5-07-04 14:21:00
有 所以大家怕八仙逃跑 所以申请假扣押 可是八仙一样可
作者: evaji548 (eva)   2015-07-04 14:22:00
那主办人吕忠吉呢??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7-04 14:22:00
这都是法律上容许的事 主政者却说"太可恶" 风向带过头平常侯友宜说话我还会给推 这次真的是要给嘘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07-04 14:23:00
侯友宜只有这种程度吗? 提假扣押对方本来就有权抗告了让法院认定才对
作者: holsety   2015-07-04 14:24:00
因为反正吕就是赔不出来嘛,结果变成清一色要八仙死XD
作者: medama ( )   2015-07-04 14:24:00
没驾照开车犯法 但是办趴合法啊你借车给有驾照的人 他跑去喝酒撞死人变你要赔吗?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5-07-04 14:26:00
抗告就只要说 我八仙绝不逃 而且很有诚意 判多少赔多少剩下的就交给法官认定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5-07-04 14:28:00
违规出租依法是能罚多少?kmt最喜欢说恶法亦法啊
作者: medama ( )   2015-07-04 14:30:00
办趴合法 是出租违法 所以八仙要罚款 办趴死人要叫忠吉赔你违法出租顶多罚几千几万 吕忠吉炸死200人要赔好几亿
作者: jojomickey2 (放开那个女孩)   2015-07-04 14:30:00
也有比例原则吧,但现在是要抄家耶,借个场地变抄家,什么逻辑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脸卡跟觅食卡了~)   2015-07-04 14:32:00
假扣押就当下很痛 最后判决出炉 八仙绝对不是赔最多的
作者: jojomickey2 (放开那个女孩)   2015-07-04 14:32:00
吕赔几亿我没意见,但因为房东有钱就无限上纲他的应有的罪责才是太恶劣了
作者: ru8fm06 (阿果拉)   2015-07-04 14:33:00
你借机给有驾照的人违法吗?出事前也只有高雄禁止粉彩,找你这样说新北不是要负更大的责任,因为没禁止粉彩趴,我强烈建议要对新北市政府跟负责人马2.0提出假扣押
作者: ryan0222 (也无风雨也无晴)   2015-07-04 14:34:00
李长荣爆炸死这么多人,高雄市政府为什么不用被抄家啊?
作者: david75610   2015-07-04 14:35:00
违法也要看是不是违反了保护他人的法律这案子到法院一定攻防激烈
作者: jojomickey2 (放开那个女孩)   2015-07-04 14:37:00
凡事都比例原则吧,这件事就是吕跟八仙是二比八好了,都自动拿了一亿出了,还要假扣押,反观吕呢!!!??!?
作者: frank94 (123)   2015-07-04 14:37:00
八仙不负责,侯友宜:可恶。市府不负责,2.0:政治操作
作者: frank94 (123)   2015-07-04 14:38:00
侯友宜是法官吗?有没责任你说的算?
作者: jimrex12025 (万能麦斯)   2015-07-04 14:39:00
像原PO这种人就顺他的意 说句八仙该死安抚他一下就好
作者: frank94 (123)   2015-07-04 14:40:00
意外责任还要看场地跟事故的关联性,不是违规就得负责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07-04 14:41:00
懂了, ok...八仙该死八仙该死八仙该死八仙该死八仙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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