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公司的事蹟听过不少,但第一次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还是觉得傻眼。
朋友待的公司日前解雇他,但却死活不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他的父亲也在该公
司工作(但他不是空降部队,也是循着正常的面试流程,考试,争取来的,而且也不过就
是个业务助理)。
周一的时候告知他做到这星期五,也就是今天,我前一天提醒他要记得拿非自愿离职证明
书,但周三他父亲却叫他不要拿,说没有必要(如图)
后来今天要去跟人资申请的时候,图有点多。
但我觉得更好笑的是,同事跟他说他不适用。
主管也很扯,又叫我朋友过去跟他说,未满一年不符合!
反正之后会在去问劳动局详细的部分。
不过我朋友到家之后家里两个就爆炸了。
所以我就贴上来了。
有没有公司把你火掉,你还要感恩戴德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