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
抹黑到能够这样脸不红气不喘说真的也真是不简单,
前人早就变更完成的东西之后在买下来他妈的算什么特权?
苹果都写得一清二楚的东西还拿出来给人打脸,
买的价格也是建筑用地的价格,
变更也是之前就已经变更完成,
附图一张。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3/641068/
请问一下用建筑用地的价格卖给蔡家算什么特权?
还是有人天真的认为57年前一手的邱家等人会用"公园用地"的价格卖给蔡家?
(这些人要不要考虑要把你家卖给我?我用农地的价格跟你买!)
别说笑话惹人笑嘛...
顺便借题问一下,
盖小公园种容积率的那个算什么权?
有没有人可以帮忙回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