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义美FB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37:27
学园版-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营利事业报废应税货物或菸酒,应向国税局申请销毁
http://www.ntbsa.gov.tw/etwmain/student/ETW118W/CON/1251/6226232304790149424
营利事业的商品、原物料等报废损失,如要列报由当年度
的所得额扣除者,必须要取得国税局或事业主管机关所核
发的监毁证明,除此之外,也可凭会计师的查核签证报告
核实认定报废损失。
... 否则报废物品如果是还未完纳货物税或菸酒税,将会
被视为出厂,营利事业必须补税,反之,如果是已完纳货
物税或菸酒税之物品,营利事业将会面临已纳之货物税及
菸酒税无法退还,所以不能不注意啊!
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办理应税货物或菸酒销毁审查作业要点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070051028500-0980429
(※注:懒得看的,只要知道营利事业销毁步骤很多,不是像丢家庭余厨那样就好)
五、已税货物或菸酒申请销毁时,应检附之书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属国内产制之货物或菸酒,应填具“国内产制应税货物或菸酒变
质损坏销毁申请书”(附表一);属自国外进口之货物或菸酒,
应填具“进口应税货物或菸酒变质损坏销毁申请书”(附表二)
。(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已纳货物税之货物应附完税照正本或经依货物税稽征规则第二十
二条规定核准之其他替代完税照文件正本。
(三)自国外进口货物或菸酒应另检附海关核发之进口证明书正本(进
口证明书系经海关核章之进口报单)。
(四)已纳税捐证明文件:缴款书或相关税捐缴纳证明文件正本。
未税货物或菸酒申请销毁时,应检附之书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除无须
检附完税照及已纳税捐证明文件外,其余同前项规定。
附表一-国内产制应税货物或菸酒变质损坏销毁申请书
附表二-进口应税货物或菸酒变质损坏销毁申请书
七、受理申请销毁之国税局应先审核下列事项:
(一)查对申请书是否勾选检附退税文件委请函转产制厂商所在地之国
税局或进口地关税局办理退税。
(二)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完整、附件是否齐全。
(三)不得以未经海关核章之进口报单替代进口证明书。
(四)进口应税货物或菸酒产品变质销毁部分,其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检
附进口证明书之报单号码、品名及规格等资料是否相符;国内产
制部分,其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检附之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相符。
(五)申请书上各项次之销毁数量不得超过其检附之进口证明书、完税
照或其他替代文件上所载数量,其销毁数量原纳税额亦不得超过
缴款书金额。
(六)国内产制厂商申请销毁免税、未税库存货物或菸酒者,应详细核
对申请书所载之品名、规格、数量、制造日期、进厂日期,与其
申报产制或进厂当月份之“产销月报表”、“未税仓库进出仓情
形月报表”、“包装部门进出情形月报表”、“免税原料使用情
形月报表”是否一致。
前项各款规定事项经审核无误者,受理申请销毁之国税局始派员或委
请销毁所在地之国税局代为派员会同销毁或回炉;其有不符者,应通
知申请人补正后再行办理。如发现显有重大异常或虚伪不实者,得否
准其申请,并依相关规定办理。
附表-营利事业原物料、商品变质报废或灾害申请书
八、实地监毁时,应逐项查对下列事项:
(一)拟销毁之货物或菸酒标示上所载之品名、规格是否与申请书填载
内容相符。
(二)清点拟销毁货物或菸酒之数量是否与申请书填载销毁数量相符。
(三)采分散随机抽查拟销毁货物或菸酒,卸除其外包装作初步外观检
视货物是否以其他物品充当、菸盒内是否有用非菸品填充或酒瓶
内是否装入非酒类之液体等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冒充,其抽
查数量不得少于拟销毁货物或菸酒总数量之百分之一,并将抽查
情形注记于申请书之“抽查数量”栏。
(四)菸酒另须比对其容量、制造日期、保存日期、进厂日期及酒精度
等是否与申请书填载内容相符。
如有不符部分应于申请书上注记,并经申请销毁之营利事业现场陪同
人员确认核章。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7-03 19:38:00
你有没有summary?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38:00
可凭会计师的查核签证报告 核实认定报废损失 有多难?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7-03 19:39:00
所以摆了九年销毁不掉?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39:00
你以为他妈的义美这么大的公司没有请会计师?更不说销毁还可以抵税 请你告诉我 是~有~多~困~难
作者: vikutoria (我有个梦但不想说)   2015-07-03 19:41:00
如要列报 你有看到那个"如"吗..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7-03 19:42:00
所以你认为义美逃漏税?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43:00
会计师帮你做要按件收钱的,可不是 22k 请一个月随便用。而且到底一千多件,放几年的,算“多”还“少”,算“久”还“短”,用一般人的经验可能失准。所以我才在想,稽查人员要不就是故意挑毛病,要不就是大行外,所以才会用一般人的经验去挑毛病。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44:00
嫌会计师贵 那你可以不要列举为来抵税 直接销毁还自以为内行咧 到底想笑死谁阿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5-07-03 19:45:00
所以义美这十年来的帐也有问题囉! (党工快上报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47:00
这帐基本上不会有问题啦 列举销毁可抵税 义美没销毁
作者: tw54585 ( )   2015-07-03 19:47:00
没想到台湾现在到了能吃到过期食品都要痛哭流涕的地步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47:00
> mithralin: 那段意思是,你放著不销毁,一样要付税,> mithralin: 如果你付税后,销毁没人监毁,无法退税。
作者: tw54585 ( )   2015-07-03 19:48:00
继续护航 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吃下过期食品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48:00
根本是在讲笑话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49:00
实务上不会一有过期食品从市面“退货”,就马上销毁,这又不是像你在家里丢厨余一样,打包扔上回收车就好。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1:00
是阿 9年了 还不够马上喔 哈哈 就看你怎么凹阿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7-03 19:51:00
推 长知识
作者: chiayu316 (阿嘉)   2015-07-03 19:52:00
对 放9年也不销毁 超级难打包的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2:00
> ghjkl1478: 你逻辑错误,销毁对企业有利,> ghjkl1478: 但是你看到那堆规定,就知道不可能> ghjkl1478: 频繁销毁,每次都是要固定花费的,> ghjkl1478: 所以堆足够,再销毁,税务上才有利。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3:00
你才逻辑错误咧 白痴都知道销毁对企业有利 但你以为库存不用成本? 9年的冷冻库存成本早就超过抵税的获利了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4:00
至于放“多少量”时才该销毁,就是交由企业内部判断,不会偷拿出来卖的,过期多久、摆多久都他们自家的事。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4:00
更且是你在那边靠腰会计师贵的 怎么现在又说销毁有利了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5:00
> ghjkl1478: 那你帮大家算一下,实际的金额差多少吧。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5:00
这么有利的话 义美早该申请国税局来监毁 而不是放在库藏来侵蚀成本 简直笑死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6:00
> ghjkl1478: 记得要算“每次一有过期就销毁”,> ghjkl1478: 跟“集中一批销毁”两种出来,才显得专业。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7:00
更且你又如何得知 "不会偷拿出来卖?" 好笑 拿出来卖的当然不会在仓库给你看到 给你看到的是 "还没偷卖的"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8:00
> ghjkl1478: 照你说法不只义美,所有厂商都该有罪推论?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19:58:00
少在那边混摇视听 9年!可不是短时间 还在那边一过期咧你以为法规为何规定不可储藏过期品 就是怕你拿出来卖所有厂商都一样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19:59:00
> ghjkl1478: 然后我还在等你计算成本,快点算,别废话。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5-07-03 20:00:00
等等 卫生局不是说没查到流入市面的产品吗?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20:04:00
一锅年菜价格了不起4千 5趴营业税 80元 请问你80元能付9年的冷冻仓储电费吗? 不要自己X就以为别人跟你一样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20:05:00
> ghjkl1478: 人家跟你要的是完整的计算,你给这啥鬼。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7-03 20:07:00
喔 你有负我钱上我的课吗 没有的话我教这么仔细干麻你就先告诉我80元 怎样付的起9年的冷冻仓储电费阿
楼主: winiAH (废人)   2015-07-03 20:13:00
> ghjkl1478: 每件80共1703件,算136,240(不是 136元),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7-03 20:13:00
讲得好像全台湾就这家公司走完程序很困难
作者: vikutoria (我有个梦但不想说)   2015-07-03 20:15:00
义美这种企业 营业额起码要算亿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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