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多少有点不同的地方
让我想起了老施的大一中架构 大家参考参考
https://goo.gl/srDZ23
五原则
一、尊重现状,不片面改变现状。
二、现状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一九四九年起,即已并存于世。而且双方政府
已从“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份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既无法呈现
两岸现状,也愈来愈难被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所接受。建议用“大一中架构”取代,才能
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
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的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承
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均享有参加
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