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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foa (妮妮薇)
2015-07-01 17:57:26芦苇:“李碧华写的是一个二流小说,不是经典。”陈凯歌:“你评价比我还
高,我以为它是三流小说。”基本上编导两人认为原作缺乏故事性,而且作者
距离北京生活太遥远,不真实。李碧华写过一稿,陈凯歌觉得不大能用,所以
找了芦苇修改,芦苇基本是打掉重练,从头开始做研究,整天在图书馆找资料、
读书。芦苇本来是坚决反对让李碧华挂编剧的。
两年前,芦苇把这段往事放在集结出书的【电影编剧的秘密】。李碧华这边提
告,认为芦苇并没有他计画出版的【霸王别姬】剧本版权,还警告芦苇“不要
夸大贪功。”
然后,芦苇也反告李碧华侵权,认为【霸王别姬】剧本和小说已经截然不同了,
“开场断指、终场拔剑自刎”她的原作都没有,“女娇娥、男儿郎”等等昆曲
戏节都是芦苇根据个人喜好和研究加进去的。结果,李碧华在1993年出【霸王
别姬】小说修定版的时候,字数和内容增加了一倍以上,大量使用了芦苇剧本
的桥段和细节。
官司打得怎么样就不知道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