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
2.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市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受伤民众3个月内医疗费用事宜
3.完整新闻内文:
一、有关新北市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受伤保险对象的医疗费用,健保署与新北市政
府卫生局昨日共同讨论决定,自104年6月27日至104年9月30日止健保不给付之保险对象自
费医疗费用,包括部分负担、病房差额、烧烫伤之自费医材、处置费用及救护车费用,不
向病人收费,由健保署先行垫付后,再由新北市政府专案返还垫付金额。至外籍人士非健
保保险对象部分,所有医疗费用亦均由健保署先行垫付,再由新北市政府并同专案返还。
二、上述讯息,健保署已于104年6月30日透过健保署与特约医事服务机构之专属网络转知
院所配合办理,并呼吁本事件受伤保险对象嗣后至任何健保特约院所就医,应主动说明病
史,俾利院所医师配合优免自费部分。
三、对于本次由健保署代垫之医疗费用,健保署亦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5条规定,对八仙
乐园之公共责任险保险人及活动应负责业者,提起代位求偿诉讼。
四、对于本次新北市政府专案补助之费用,新北市政府已成立爱心捐款专户,接受民间捐
款,并协助伤患的医疗费及后续复健、生活等问题。户名:新北市社会救济会报专户,帐
号:027038002803(台湾银行板桥分行),汇款单备注栏上加注指定“八仙粉尘气爆救助专
案”,有任何问题可拨打1957专线洽询。
五、对未随身携带健保卡的受伤保险对象,可以“例外就医”方式受理就医,若因粉尘爆
炸致健保卡遗失、毁损,健保署将免费换发新卡。
六、嗣后本事件受伤保险对象若有对于费用支付相关问题,由健保署企划组黄珮珊科长担
任询问窗口(手机:0983-219-213)。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NewsDetail.aspx?menu=9&menu_id=544&No=1274
5.备注:
具有同理心的各位可以捐赠至指定专户,
比较担心专款的使用是否公开透明?
另外代为求偿但要不到钱怎么办...?一样用专案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