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胡志强妻舅哽咽认收贿 邵国宁减刑为3年6月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台中市长胡志强的妻舅、台中、彰化医院前院长邵国宁,被
控涉9件采购弊端收贿,桃园地院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重判9年、褫夺公权5年,应缴回不法
所得675万3000元,全案上诉高等法院,邵国宁哽咽承认收贿,且表明愿投入公益,期盼获
轻判,高院审理认为,邵有悔意,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给予减刑,今下午减刑为3年
6月,褫夺公权5年,应缴回不法所得663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也指出,此件前署立医院采购弊案,还有3名涉收贿被告,都获缓刑确定,其中,一审
判嘉义医院前院长黄龙德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嘉义医院心脏科医生葛建成判处
1年10月、缓刑4年,均因未上诉而确定,此外,基隆医院小儿科主任杨爵源被判1年10月、
缓刑4年,杨上诉高院,审理时,因撤回上诉也确定。
判决指出,邵国宁被控93年1月起担任彰化医院、台中医院院长期间,在医院采购数位彩色
心脏超音波、标靶控制输液全静脉系统等器材,涉收取厂商10%至15%不等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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