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性侵超过分 工作场所也不放过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1943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恐怖情人甩不掉!妇人“小雨”(化名)拒绝同事追求,对方
却来硬的,在工作场所要求为他口交、性侵,还拍照做为日后恐吓筹码,“小雨”强忍痛
苦,强吹喇叭让陈嫌勃起,陈嫌离开后立即报警,报警后还遭到陈嫌不断传短信恐吓,台
中地院判陈某3年4月及拘役50日。
判决书指出,陈嫌有强盗及窃盗前科,99年间出狱,与单亲妈妈“小雨”都是在台中市潭
子区某工厂同事,双方发生过性关系,但是“小雨”拒绝陈某追求,可是却甩不掉。
102年2月某日“小雨”独自在公司加班,陈嫌从背后摀住“小雨”嘴巴,随手拿取胶带贴
住嘴巴,陈嫌自己脱下衣裤,亲吻小雨胸部及抚摸阴部,想以生殖器插入阴道,但无法勃
起。
陈嫌喝令“小雨”为他口交,还边以手机拍照,待勃起后,以生殖器插入“小雨”阴道,
继续拍下性交过程,后又未勃起,再令口交,勃起后再次性侵得逞。陈某离开后小雨立即
前往警局报警。
事后拒接陈某打来的电话,但陈某却一再传送恐吓短信,表示知道小雨去报警了,他要把
照片散布到全公司,既然要他死,他要找人陪等等,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3年4月,恐
吓部分判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