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八仙总经理:只租借场地 安全由派对业者

楼主: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5-06-28 19:32:03
※ 引述《zergaiur (aiur)》之铭言:
: 你不觉得国家也要负责任赔偿吗?
: 国家收了八仙和主办单位的钱~
: 使用国家的土地办活动
: 今天出事了...赚最多的还是国家
: 营所税17%,营业税5%,土地税,房屋税,个人综所税~
: 所以这个案子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想讨论一下国赔的相关事项
赔偿这字本身就带有做错的意思在
国家赔偿法把国家的损害赔偿责任分为三种
公务员作为、不作为、公共设施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者,谓依法令从事于公务之人员。
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
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
受损害者亦同。
前项情形,公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
也就是说,假如是公务员做错或怠于执行,有过失不法侵害就可以请求赔偿
另外,公务员如果犯的是超级天兵才会犯的错或故意。国家可以跟他要
第三条
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
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情形,就损害原因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
公有公共设施的欠缺管理。就是常看到的那些道路公园让人受伤国赔的案例
后来延伸到私有公用的,先另当别论
所以这次事件如果可以国赔,比较可能的情况像是之前台中卫尔康大火声请国赔一样。
卫尔康那次是以,市政府未实施公共安全检查且餐厅消防设施亦未完成符合规定等事由。
用第二条第二项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
但也没这么容易成立。
释字469
斟酌人民权益所受侵害之危险迫切程度、公务员对于损害之发生是否可得预见、侵害之防
止是否须仰赖公权力之行使始可达成目的而非个人之努力可能避免等因素,已致无可裁量
之情事者,自无成立国家赔偿之余地。
游乐园的相关法规我不熟,所以不知道政府应负的义务有什么
但我觉得应该很难成功,我的观察啦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4-06-28 19:32:00
政客国赔 全民买单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5-06-28 19:33:00
政府有责任,每个私人场地办的活动,都要先向政府申请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6-28 19:33:00
要赔也是新北市赔 它是直属机关
作者: Nikon1992 (尼康爸爸)   2015-06-28 19:34:00
有啊,现在卫福部说药品还够,等到下周开始大量缺药后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6-28 19:34:00
指望业者赔钱啊,又是私人土地又是商业活动,出事怎么可能和国赔扯上关系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6-28 19:34:00
带风向吧 怕业者赔不出来想拿全国民众的税金来赔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5-06-28 19:34:00
你在朋友家开生日趴 不小心受伤要不要也国赔?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5-06-28 19:35:00
蜡蠋跟一些易燃的发泡喷罐,就要先请消防队来你家检查
作者: Nikon1992 (尼康爸爸)   2015-06-28 19:35:00
因为伤患无药可用导致...,卫福部就要自己扛国赔了!总之,卫福部半个月之内一定会成为全民围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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