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乡民真的很奇怪,每次遇到要赔偿的时候 都要想尽办法要凹比较有财力的人赔钱
就跟郑捷案一样 郑捷都是成年人 损害赔偿责任本来就是自己要负
结果一堆人就要说 郑捷的父母应该卖财产来帮郑捷赔偿给 受害人家属
郑捷父母没把郑捷教好 也只是道义责任而已 如果要这样无限上纲
那是不是郑捷从幼稚园到大学所有的师长应该也要一起负赔偿责任。
同样的,今天彩虹趴就是那个吕先生开的公司所举办的活动而已
只是在八仙乐园里面办而已 那今天如果吕先生是在大佳河滨公园办活动 气爆
请问那是台北市政府要出来帮忙国赔吗
醒醒吧 在法律上要负真正损害赔偿责任的 就是吕先生的公司
八仙乐园被指需要无限制停业 也只是为了配合检调调查这个案子发生的原因而已
并不是八仙有什么违反法令的地方 用违法勒令停业 是配合官方找出爆炸原因而已
不要今天八仙比较有钱就觉得八仙该赔你这些受害人
要怪就怪这些爱跑趴玩趴的人 找这种小不拉基 的公司或社团 参加活动
如果你今天主办单位是像富邦这种大的财团 你还怕要不到赔钱
参加小公司的活动 受伤赔偿要不到钱 只能怪你自己保险买的太少而已
今天八仙真的是蛮衰的 看来这件事情大概要闹个好几年 不知道何时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