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八仙水上乐园:我们只是协办单位

楼主: bomberhack (炸弹客)   2015-06-28 06:44:37
这种讲法是有疑问的,
原则上房东租房子给房客,
房客干什么事情在房子内杀了人?
也要房东负责?
基本上不太可能.
但今天如果房客杀了人,
你事先某种程度的知情?
而未尽所能阻止发生,
进而成为帮凶的可能?
那房东有没有责任?
可能有,
可能没有,
就要看你房东跟房客对于这件事情关系程度到如何?
所以就八仙这种事情来说,
首先就要由两点下手,
1 你八仙协办跟主办利益关系为何?(到什么程度?跟事实发生的危害有无实际上的牵连?)
2 你八仙协办提供的场地,除了善尽告知危险义务之外?
另外有没有善尽灾害发生时,必要的紧急措施是否适当得宜?
以上这两点这都是考量的重点之一,
当然如果还有其他查到,
也一样一并列入考虑之中.
所以事情要先赶快调查清楚,
看到底问题是出在哪里?
是法规不够完善?
还是业者或业主不按照规定处理等等这些问题?
然后才是事后赔偿问题.
但我今天得到的讯息是,
政府官员依循旧例,
不要说是不是政治问题?
你是先发了慰问金,
好像是在作秀一样?
这样对调查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你要依循这种陋习?
为什么不改善你政府对于灾害防制的反应或是预防能力?
避免类似的问题持续的发生?
每次看到的就是灾害发生了,
喔~发了钱,
政治人物表达了怜悯之心?
喔~受伤的家属无力负担医药费,
受伤或官司等后续费用?
喔~开始又有所谓的类似伪红十字会(或慈济)介入?
喔~呼吁大众捐款?
喔~款项又被从中不知怎样变掉了一些起来?
然后同样的循环就不断的一直演变,
我就没看到我缴税金给你政府,
你做了什么真的有效率的事情出来?
像今天这种事情,
专家之前就警告过,
这是非常危险的活动,
反正所谓的政府当局就是那种态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等事情发生了,
人受伤了,死了才在那边立法要做事后补救?
事后补救是对的,
但这种事情你可以事前预防,
你怎么不做?
你要有事前预防,
就可以逼的厂商对安全更重视,
自然可以减少这种意外灾害发生的机率.
不是吗?
※ 引述《CassSunstein (Am)》之铭言:
: ※ 引述《salebobo (浪荡到加州)》之铭言:
: : 就法而言
: : 八仙是满倒楣的啦 因为 八仙的游客下午 五点就清场了
: : 接下来是 主办单位收钱进场的 彩色派对 参加者
: : 所以 八仙是把场地租借给 主办单位 这是没问题的
: : 收钱的是 主办单位 买彩虹派对的票 跟八仙乐园 不是互通的
: : (当时我就觉得贵得要死,能不能下午去八仙 拖到晚上参加派对)
: : (八仙说 会清场 他们不是主办单位 顶多 算协办)
: : 责任归属 也应该是主办单位 比较大才对~
: : 就好像是 学校 借场地给歌星 办演唱会
: : 舞台垮了 一堆人住院了 大家应该追究演唱会主办者 还是学校??
: : 好吧 我是来讨嘘的~
: 这是基础民法问题,版上一堆网友凭直觉互相口水。
: 民法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原则上”要负灾害的赔偿。但但但,就是有个但是,
: 如果建筑物本身结构没问题
作者: wowprime (wowprime)   2015-06-28 06:48:00
OK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06-28 06:48:00
没有肇事责任,但有监督不全责任啦
作者: Surffie (Surffie)   2015-06-28 06:50:00
鬼岛政策就是财团取向 每次要禁要改财团就会拿鬼数据来靠杯 政府就会变成小媳妇
作者: pcfox (京极元狐)   2015-06-28 06:51:00
八仙今天他有挂名,也有收门票费用,当然有责,就看比例了
作者: qq251988 (皇民)   2015-06-28 06:53:00
当然有责 但绝不是大部分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5-06-28 06:54:00
大家放心参加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八仙的名气
作者: fushing (fushing)   2015-06-28 06:56:00
如果说八仙也有挂协办单位的话 不可能不用负责
作者: cmbyts   2015-06-28 06:57:00
跟父母生下你让你能去参加那个趴一样,父母也有责同道理
作者: hk416 (☑☠☜✉☎♂♀♪)   2015-06-28 06:58:00
不是
作者: fushing (fushing)   2015-06-28 07:00:00
如果父母要负责 那教那些收伤患者的老师们也要负责囉
作者: hk416 (☑☠☜✉☎♂♀♪)   2015-06-28 07:04:00
你可以去当名嘴了 但不适合当公务员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6-28 07:10:00
这论点很像美国人,酒吧老板不能卖酒给明显喝醉的人。但是在现在台湾法律论点上,八仙应该是没事
作者: citywind (~~~~~~鲶鱼~~~~~~)   2015-06-28 07:14:00
民事的赔偿责任一定会有
作者: Bub   2015-06-28 07:17:00
马上宣布慰问金,受伤人数马上从200飙到500人,不拿白不拿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6-28 07:41:00
砂石伦:中央100%负责
作者: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2015-06-28 07:42:00
就交通事故霸王条款来弄他就好了 "应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5-06-28 07:57:00
中肯,但是会有87嘘你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6-28 07:58:00
收钱门票的
作者: saber102 (秋本明)   2015-06-28 08:19:00
听说门票是分开卖的
作者: ff760725 (㊣矮㊣肥㊣丑㊣穷㊣宅)   2015-06-28 08:25:00
发钱的目的是急难救助吧...其他的事情都要等专家勘验完调查清楚后才能开始动啊
作者: adriano7431 (Adriano)   2015-06-28 08:27:00
当然有责,这广告ㄧ天到晚在网络播放,别骗我说都是彩色粉单位砸的钱..
作者: howhowandy (好好安迪)   2015-06-28 09:24:00
推,事前应该要设想好所有最糟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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