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q996786: 最后,法律的制定仍然取向于民意,伦乱这种相较同志更为 06/27 18:59
: → q996786: 普世反对的议题,实在不适合将两者视为同程度的议题而没 06/27 19:00
: → q996786: 有更多的其他理由以支持 06/27 19:00
: 所以本质上还是一句"因为无法接受 所以还不能被接受" 是吗?
: 我认同你说的 民意还无法接受乱伦婚姻
: 而我这边讨论的主轴是
: 同性婚姻在多久以前不也是无法和异性婚姻相提并论
: 结果现在可以并驾齐驱后
: 反而开始拿以前别人批判其的立场批判其他族群
: 而我认为这是另一个霸权兴起的证据
这段话的概念我想留着,主要是不要随便批判的精神。
但该推文的方向满ok的,也有点类似于得寸进尺的概念。
太超过伦理道德才是在我看来才是整篇论点应该被提及的点,
可是似乎也不能作为反例用以翻转此篇论述。
所以以正面来说:
论伦理道德,它其实会随着世道的变化也会跟着改变,
理论上可能没有所谓的界线,像过去有段时间中华文化中讲伦理谈道德,
女权根本毫无说嘴的空间,以现在来看就像个秀下限。
可是现在它消失了,女权也早就抬头了。
所以人性的改变让同性恋的不伦感、背德感逐渐模糊了,同性婚姻得以成行。
可是近亲交配仍然是世界上最普遍的红线,只要不要超过这条线你想私下爱慕
真的谁也管不著。
所以拿道德感来论述并不是不行,拿共识来支持也不会在立论上不稳,
主要的当然还是在道理本身能否为“现时”的大众所接受。
大家都听过“人之所以为人而有别于动物,在于人有道德良知。”
拿掉道德良知都可以说不配为人了还能谈什么婚姻与平权?
"因为无法接受 所以还不能被接受" 我觉得要改一下
“因为还不能被接受 所以还不能被接受。”
人类如果发展到尽头,搞不好真有那么一天,但我想不会是现在。
“同性婚姻在多久以前不也是无法和异性婚姻相提并论”
乱伦婚姻差别就在有没有经历为世人所接受的过程,在都还没有转化的契机与时间,
就立刻要人接受就没有顾及这段发酵的过程,自然在当下都反对,这在同性婚姻开始时
早也发生过了。
就算以当时角度看全是对的在后世也不一定是对的,(例如希特勒时代的德意志人民)
就算以当时角度看全是错的在后世也不一定是错的。(例如地心说)
所以大家明明都知道一个新的概念至少要通过沟通与宣传,才能为世人所接受,
这都需要时间过程来消除疑虑的,“时候未到”本来是很简单的道理,结果很多举球手
喜欢把事情复杂化。
还说不定某天进入宇宙世纪,当代的宇宙拓荒者真的需要跟自己的“性转复制人”生小孩
,成为那个星球的亚当和夏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