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y1103 (华裔台湾人)》之铭言:
: 看到爆炸伤者好可怜阿
: 但这样非因公受伤 长期不能胜任工作
: 老板需要资遣吗? 还是可以直接开除?
: 感觉鬼岛老板蠢蠢欲动惹.......
1. 不能用开除(不付资遣费)要求离职, 因为无法胜任的事由非员工自行造成.
若确认无法胜任工作只能选择资遣.
2. 不过若公司够大, 留停后回来还能工作(有利用价值, 没有当然滚),
要是我是公司老板都码会想收.
一是博得美名. 二是这种人就可以吃大公司身心障碍名单的扣打.
三是这种人除非病况加重, 不然都不太会离职,
特别是烧烫伤病人外表不好看工作难找, 在公司的稳定度肯定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