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美国大法官对同性婚的正反理由

楼主: b9910 (b9910)   2015-06-27 15:55:40
裁决书可参考:http://goo.gl/P1tvnf
赞成方: 1.人民有保留和改变传统婚姻观的自由
2.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婚姻带来的好处
3.婚姻是人性尊严
4.政府不应限制人民婚姻的权利
5...
反对方: 1.最高法院迫使全国接受同性婚合法化是滥权
2.全国性同性婚合法化对社会的影响,远超过大法官的理解范围
(大法官对于他们所不知的事物,不应妄下定论)
3.本议题应透过立法途径解决,而非司法途径.
(最高法院没有民意基础)
4.三十二个州公投表决反对,但只要五个大法官就能推翻.
5...
原文甚长.简言之,正方强调人权人性;反方强调最高法院无权决定.
作者: ls4860 (我是熟番)   2015-06-27 15:56:00
干台湾什么事?
作者: ATand (ATand)   2015-06-27 15:57:00
法理情的纠葛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6-27 15:57:00
就看保守势力要不要闹到议会去用民意基础来反制
作者: sky226778 (青蛙呱呱呱)   2015-06-27 15:58:00
一开始想到的缺点就是不尊重民意
作者: hiin1ive (Oh~~~~~~~~~~~~~)   2015-06-27 15:58:00
第二点是重点,就等时间来证明结果了~~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5:58:00
正反两方的理由都很有说服力啊..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5:58:00
类似的事要是发生在台湾就会变成大法官滥权
作者: emitter   2015-06-27 15:59:00
反方第四点...这种情况有机会反扑吗?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27 15:59:00
五票对四票险胜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27 15:59:00
讨论的过程比结果重要啊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6-27 15:59:00
美国也是在吵大法官滥权啊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5:59:00
大法官滥权酬庸变成总统打手之类的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7 15:59:00
反方比较有说服力,正方看起来就跟作文一样
作者: Ahriman13 (蛀牙)   2015-06-27 15:59:00
两方都有有力的论述,真难判断.........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5:59:00
大法官解释宪法的司法权 以及民意和立法权的冲突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15-06-27 15:59:00
正反意见看起来都有一定的说服力,台湾就...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00:00
这是角度的问题啊..用什么角度看而己...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6-27 16:00:00
不过通不通过 鲁鲁是根本无所谓派的 ㄏㄏ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0:00
好笑 哪个释宪案是全民票决的 讲的好像只有同婚这样释宪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0:00
真不愧是民主国家 对于司法的判断基础和我们差异很大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5-06-27 16:01:00
反对方有道理呀 5个搞法律的就可决定这样重大的事情 烂制度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1:00
有人说释宪案是投票喔XDDDDD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1:00
然后民意已达6成支持同婚 反对者又是在用哪年的民意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6-27 16:01:00
基本人权啊 不能用民意加以限制
作者: david75610   2015-06-27 16:01:00
楼下peterwww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2:00
他们不是认为民意反对同婚 而是认为要用全国去建立同婚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02:00
要战大法官没资格来决定..层次要拉高到大法官的权力问题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2:00
这个制度本来就是这样 不是只遇到同婚议题才变这样
作者: incandescent (随便)   2015-06-27 16:03:00
反对方论点超薄弱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3:00
这问题在于哪些议题足以诉诸释宪案 然后让大法官判断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4:00
民意和立法权的冲突又在哪?反对者引用过时民意搞笑吗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4:00
而非所有诉诸释宪的议题都适合诉诸释宪 反对方的看法是
作者: pikakami (我买不起徕卡)   2015-06-27 16:04:00
可是释宪案都没有民意基础啊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04:00
人家一切都是规则走..没什么问题...也有可能是反对赢啊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06-27 16:04:00
反对派第一点很有说服力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5:00
反对方的看法是这议题超乎大法官的判断权 以及保守州较多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27 16:05:00
这么厉害 怎么不是某人当大法官? 这时民意又不够看惹
作者: recruit   2015-06-27 16:05:00
台湾大法官的就算收了也会回避而已 跟领土案一样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27 16:06:00
释宪能够解释法律 但又不能解决价值选择 政治立场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2015-06-27 16:06:00
高等级辩论 第二次美国内战预备
作者: bill42362 (酒池肉林夜夜生科)   2015-06-27 16:06:00
基本人权不能用民意限制,勿忘希特勒,汉娜鄂兰
作者: AirbusA350 (空中巴士A350XWB)   2015-06-27 16:06:00
反对方哪里薄弱????
作者: fsac3   2015-06-27 16:06:00
反派第一点说的很好阿...你凭司法就要压倒民意?夸张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6:00
干脆说这些反对的大法官都是死恐同的恐龙法官 用冠冕堂皇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6:00
简单讲 要论的话 所有释宪案都不是民意票决呀 这是废话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7:00
的理由当自己的反对理由好了 XD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7:00
然后再说 反对者的民意又是哪一年的眼瞎民意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5-06-27 16:07:00
作者: hiin1ive (Oh~~~~~~~~~~~~~)   2015-06-27 16:07:00
没办法猛甲看反对点当然视若无物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07:00
反对派第一点也能反过来说他们能让全国不接受同性婚姻吗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06-27 16:07:00
联邦政府有侵犯各州疑虑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07:00
其实我觉得反对的理由很合理就是了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27 16:07:00
正因为释宪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诉诸民意也没啥不对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07:00
好色龙快点来个全文翻译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5-06-27 16:07:00
靠腰勒 释宪案也可以说成是凭司法压倒民意阿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8:00
dl就说反对方没有说民意反对齁! 跳针个啥啊!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27 16:08:00
就像中华民国定位是政治问题 你拿去释宪也没用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06-27 16:08:00
美国反同也是一堆人。不要小看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08:00
那说法也是不对的呀 因为现在民意也是6成支持同婚呀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5-06-27 16:08:00
反对方的理由 大法官很多判决都会有这样的问题吧?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08:00
我是赞方,但我觉得反对方讲的比较有道理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09:00
说反方合理的 当年开放女性投票与种族歧视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09:00
司法违宪审查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设计,干掉国会多数决法案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09:00
一直说"反对方说的是什么时候的过期民意" 拜托喔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09:00
三十二个州议会表决反对,但只要五个大法官就能推翻<=这点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0:00
另外就是 有些基本人权本来就是要用联邦法凌驾各州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10:00
哪个释宪案不是由几位大法官决定的 只有同婚这案子??是吗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0:00
各州有各州自己的状况,硬用五个来做决定,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0:00
各州议会决议是用来判定的基础之一 而反对方的意见从来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10:00
反驳反方第一条 你少数人的不喜欢 就去剥夺他人的权利是
作者: SAsong319 (沙之頌歌)   2015-06-27 16:10:00
基本人权的赋予与剥夺是可以用民意决定的喔?
作者: Shxt (Shxt)   2015-06-27 16:10:00
好险正义声张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11:00
州议会是哪年表决反对的 那年就代表以后都反对囉?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1:00
不是认为同性婚姻不可通过 一直跳 一直跳 这是程序问题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11:00
当然反民主,但作为宪法守护神,民主不能侵犯宪法价值界线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06-27 16:11:00
讲白就是各州州权跟联邦权争议。。。。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11:00
起码不是用法理硬凹 大法官决定这个是有争议
作者: Mayinggo (马赢狗)   2015-06-27 16:11:00
反方讲的是制度问题 除非国家不要制度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1:00
我一点都不乐见当年联邦得出动军队护送黑人上学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1:00
涉及全国然后如此重要的事,最好由参众两院决定较好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11:00
当年黑白通婚就是这样过的,而且民意才二三成支持
作者: aa430216 (aa430216)   2015-06-27 16:11:00
反方有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2:00
反对方提出的理由从未是民意反对 而是应当交托民意
作者: hung9465   2015-06-27 16:12:00
美国一个判决下来 全世界都疯狂了证明美国还是第一强权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2:00
政策的时候 反方用的也是类似联邦法不该欺压州自治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12:00
这层次真的太高...难道议会反对..同性相爱结婚就不能吗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2:00
至少参众两院是全国各州集结成的民意,而不是五个人而已
作者: broodkey (broodkey)   2015-06-27 16:12:00
那就来个大大大法官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12:00
尤其我特别担心的是现在台湾大法官都马囧的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12:00
那反对方交托的民意是哪一年的民意呀 民意反对?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13:00
那是不是可以用一样的方法硬搞统一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3:00
不然举行公投也行啊。这么重大的事,真的不宜由五个人决定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13:00
尤其美国是可以让司法决定优先于立法的国家,民主非理由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13:00
反方的理由简直可笑 无限放大反方的民意与意见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06-27 16:13:00
反方的“同性婚合法化”可以代换成别的法条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3:00
那就等美国的反方交付公投啊 但赢不了的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13:00
美国一堆争议议题都是这样过的,包括堕胎权,而且通常都是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3:00
我相信同性婚姻在美国是普遍性价值 但是投票这个机制就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4:00
同意Kenqr 那个法条以前历史上就发生过类似事件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14:00
正方的想法不也就是多数人反对..就能不让同性相爱结婚吗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06-27 16:14:00
代换一下就会发现反方根本提不出任何反对同性婚的理由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14:00
既然民意调查有六成支持同婚 再说和民意冲突就是教徒幻想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4:00
能省过了? 这才是反对方想问的 同样的不是丢给释宪就是适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14:00
美国面对人权问题肯定都会打到宪法层次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4:00
是不是放大反方民意,公投或参众两院投票就知道啦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5:00
和丢给释宪 反对方说的是种彼拉多洗手式的情况
作者: fsac3   2015-06-27 16:15:00
看来有些人还搞不懂反方第一点诉求..唉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5:00
总不能说反方有作票之类的啦。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5:00
省? 美国为了这件事情在各州公投过多少次?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6:15:00
名意支持也不是用大法官硬干这种方法通过 有人就是搞不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16:00
人权怎么能用多数人反对就可以压迫呢...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6:00
而且往往都是少数保守派滥用那点 被酸过超多次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16:00
违宪审查的目的本来就是让司法权制衡国会,维护宪法价值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16:00
另外没提到的是有个反方大法官的反对理由被狂批,因为他写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6:16:00
*民意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6:00
这不是支持和反对同婚本身的问题 而是同婚要怎样过的问题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5-06-27 16:16:00
没办法。台湾被智障媒体搞的集体弱智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16:00
各州公投的话,当然由公州依公投结果办理啊。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7:00
反正在未来 这种联邦法硬压下各州法律的事情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7:00
总之至少这些大法官不是因为反对同婚而反 这是好事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17:00
说硬干的人是根本不了解美国大法官的判决历史吧XD
作者: Junticks (穷踢客)   2015-06-27 16:17:00
这个反方我可以XDDD 反观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18:00
因为公投立法结果若违反大法官心中的宪法价值,本来就无效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18:00
恭喜美国的同性伴侣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8:00
Pietro你可能真的忘记阿甘正传了 当年反对黑人入学的州长 在美国媒体面前 也是用反方第一点的借口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18:00
大法官也只是做他们让做的事..不然就把大法官给废了..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5-06-27 16:18:00
原PO的第四点中文翻译存疑.因为前几年就已经19个州议会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18:00
如果差一票的话我看很多人对大法官的价值就会反过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19:00
在美国 往往都是歧视者特别爱用反方第一条论点这在历史上真的不是第一次发生
作者: dryadg27724 (豆腐)   2015-06-27 16:19:00
问题是为何同性结婚是要别人来决定?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19:00
来 制度不是这样让你随心情而决定好坏的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6:19:00
乡民们肯定也会支持台湾大法官释宪说ROC首都在南京囉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5-06-27 16:19:00
通过同性婚姻了.那50-19=31.他这篇32州是哪个年代的资料?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20:00
大法官说违宪了哪能公投 错误的事情再怎么投也还是错的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0:00
应该说大学通识历史和高中历史老师有好好教的话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1:00
试想,JEB BUSH假如选赢的话也这样搞的话,那会如何?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1:00
都一定会强调过美国历史上发生过不只一次原本被视为保守派的反方大法官 关键时刻跑票到正方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21:00
美国很多重大判决最后都是保守派倒戈,黑白通婚、堕胎权,因为这是宪法价值的问题,这篇的反方意见历史上出现过太多次了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2:00
说穿了,今天这九个大法官,不过就是多数倾向民主党而已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2:00
读历史 也要以更高的观点去省视美国诸多人权事件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22:00
了解 谢谢说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22:00
所以勒 假如今天大法官判同性婚违宪你还能说y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2:00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违宪"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23:00
你是Google多久啦XDDD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3:00
大法官虽然终身职,但只要在总统任内挂了,还是要由该任总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3:00
greedypeople你还是不懂 在这些关键释宪之前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23:00
大法官定了就是定了,换党就乱搞的话是要所有判决都回溯吗?XD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3:00
50年的历史还能重演 同样管婚姻 同样不是州议会决定这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23:00
制度就是应该不默认这些人是圣人时还能运作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4:00
Loving v. Virginia案 最高法院宣判"禁黑白通婚法律违宪"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4:00
如果说今天“在共和党总统任内挂掉的大法官比较多位”那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4:00
===如果不过 那不意外 但一旦过了 历史上不会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击)   2015-06-27 16:24:00
一个秦太监都能决定鹿是马了何况大法官有5个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24:00
事实上,美国大法官一直都由保守的共和党提名的大法官占多数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5:00
基本上那一党的总统,提名的大法官,绝对就是支持那一党的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5:00
adm123和greedypeople真的该把美国史多读熟一点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5:00
当然黑白通婚的民意还比今天同婚民意还低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6:25:00
讲运气都笑了..想到选到马囧这种的..运气多好啊...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6:00
人权议题 往往会发生跑掉到正方那边去的历史事件adm123和greedypeople 我得再强调一次 美国历史上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26:00
这次并没有运气问题 是时机到了 九位大法官 四位是民主党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27:00
提外话:现在台湾所有大法官都是马英九提名,惨!!!!!!!!!!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7:00
但只要大法官释宪一过 不会再翻盘过去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7:00
其实如果反方觉得大法官不能判法律违宪 就不该有这制度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27:00
总统提名的 五位是共和党总统提名的 但是有一位偏中立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8:00
不过反方所言全是假议题 就连反方的民意也是过去式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28:00
美国大法官是终身职,除非他不当了,现任总统才有机会换人,所以执政次数占优的共和党提名大法官才会一直占多数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8:00
根本没资格和促成多次历史事件的美国大法官 相提并论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28:00
跑票了 不然若照党派或保守与否来看其实是不会过的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29:00
没错 要是去问大学教授们 那些反方议题都是会被直接洗脸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29:00
共和党宗痛提名的大法官多还能搞成这样也是恐同界活该了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29:00
对大法官vs民主有兴趣的人可以搜寻"抗多数困境"的关键字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30:00
所以说嘛 kerry0496x 刚推崇大法官得要死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0:00
而且不止同性恋这件事,最近还有“欧记健保”已经救二次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30:00
你不懂历史 你当然会这样讲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31:00
这是违宪审查中被讨论已久的问题,结论还是有落实真正民主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31:00
恐同也别整天拿假腥腥民意来反了 现在美国民意已6成支持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1:00
但kerry非常坚持目前的大法官倾共和党占多数,想就不可能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31:00
不懂历史的人 自然不会去找历届释宪的结果去比较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2:00
一个倾共和党的大法官团,会疯狂帮欧巴马?XDDDDDDDDDDDDD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32:00
阿一下子大法官超强崇高好棒棒 一下子大学教授就可以打这些人脸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32:00
你别扭曲原意谢谢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3:00
而kerry你一直避谈我讲的三大案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6-27 16:33:00
你把我的原文好好读完 就会发现我的脉络是没问题的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5-06-27 16:34:00
重点不在结果 而在理性讨论的过程 这就是民主国家的价值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4:00
这从逻辑上想就知错很大。但你却很坚持现在大法官是挺红?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35:00
这次的关键一票就是共和党提名的大法官投下赞成的…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35:00
哪一位?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37:00
关键一票:Anthony Kennedy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37:00
http://bit.ly/1GzWzCN 关键在Anthony Kennedy这位大法官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37:00
还有就是 我不认为美国大法官跟台湾那些马友友不能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7:00
Greein你讲John Roberts吗?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38:00
除了终身制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06-27 16:38:00
而他可是雷根任命的 只能说历史的修正力在促成这件事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39:00
台湾大法官很没种,从来不敢做出真正的重大判决,很多时候都在打迷糊仗闪避问题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39:00
如果要默认是圣人才能好好运作 那帝制也很棒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39:00
Reagan本来不是要提Anthony Kennedy而是要提另一位颜色更正确的,但被挡下来后,就一个两党都接受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40:00
这也现代演变成民主的原因 我们必须在混蛋拿到权利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5-06-27 16:40:00
终身制的设计差别大了~在台湾你八年后退休要找教职就不能得罪当权者,但终身制你可以依心中真正价值观做决定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40:00
所以很明显Anthony Kennedy的立场是比较游移不稳定的那种如果当初Robert Bork有成功通过参通两院的话,就不一样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41:00
台湾大法官完全不敢得罪当权者X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42:00
AK一来本来就是立场不是那么红,再来是他上任至今,立场也应该早变了。都几十年了...但如果今天是Robert Bork那种整颗脑袋都是红,那就不同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44:00
干 查了一下他 竟然是天主教徒 XD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27 16:45:00
教宗都不反了 哪有差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45:00
天主教支持同性恋的其实很多喔,看宗教不一定准
作者: ym010273 (黑胡椒炎)   2015-06-27 16:46:00
上帝说也是人们为了自己利益在解释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46:00
教徒本来就是要看哪一种呀 比较蠢的还在拿圣经反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6-27 16:46:00
新教比较恐同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47:00
比较聪明的就拿阿奎那说法圣经正反两面都要有解释免得被人看出来是假的
作者: cs80667 (希艾斯)   2015-06-27 16:49:00
我觉得反方的第三、四点比较有说服力耶
作者: raymondlai   2015-06-27 16:50:00
看到赞成方第二点就笑了,因该是每人都有权享受坏处吧
作者: neilisme (亚雷斯)   2015-06-27 16:50:00
看到反方第四点就知道 公投真的是一个很可笑的东西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50:00
自2012年以后 恐同公投已经没有赢的了 第34点就是个笑话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51:00
另外ObamaCare是6:3过关,显然也都是共和党提名的大法官倒戈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51:00
6:3,基本上就是大法官团的"目前蓝红基本盘"基本盘应该蓝有4-5票、红只有3票。剩一票就游离票一些当初共和党提的,要不是变游离票,要不就早就倒戈很久
作者: devin0329 (- - )   2015-06-27 16:54:00
正反都有点认同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6:55:00
回Jeby 你说的资料六成支持还蛮有趣的 可否贴个新闻上来看看 最好超过两篇 不然我说不赞成超过六成也可以啊 还有他是以什么族群以及地区为基数母体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56:00
http://i.imgur.com/ikhlbi8.jpg 美国现在的民意长这样,2012年黄金交叉后,如今六成无误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56:00
我觉得这么普遍的新闻还要我找实在很累 你找不到再找我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6-27 16:57:00
....是民意还是民调差很多好吗.....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57:00
先谢谢楼楼上 省得我贴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6-27 16:57:00
民调能作为民意重要参考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58:00
其实包括John Roberts在内,这位小布什提的法官,都被传说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58:00
这么多的民意 我不知道问那问题的人平常是不是不看新闻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6:58:00
我记得最高法院判决之前,ABC和我忘了哪个第三方调查机构都有做民调,结果都超过六成支持,今年的调查还创下历史支持率新高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6:59:00
如果要学你问我也会 请问恐同民意民调过半至少两篇 在哪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6:59:00
被blackmail,然后一些小道消息说他有逃税的问题,但欧巴
作者: RICKY12035 (Ricky)   2015-06-27 16:59:00
反方还满有说服力的,可是234点跟第1点不是一样吗...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7:00:00
你觉得普遍别人可不觉得普遍 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ca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7:00:00
马掌控的IRS故意毁掉他恐税的証据等等。反正就一些传闻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7:01:00
那你要说服别人之前你觉得没有不会自己查吗?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7:01:00
你要反对别人也不能毫无准备、信口开河啊X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6-27 17:02:00
欧巴马执政下,一些共和党提的法官确实"莫名其妙"的倒戈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7:02:00
那你要说服我你恐同有过半你有贴两篇过来瞧瞧吗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7:02:00
对啊 所以我没说过民调啊 不然不是跟你一样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7:02:00
基本上今年不管哪家做出来的民调支持率都在6成左右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7:04:00
那现在换我问了 请问反同恐同民意民调有过半的至少两篇不然你凭什么凭你的"印象"来幻想美国全国的民意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7:04:00
然后我有说我反对吗?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7:05:00
我只是觉得 “别人都白痴 只有你对”那种态度不可取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7:05:00
你没说你反对 但你问我问题 我也可以问呀一付别人是信口开河的态度才是不对的 结果证明我对不知道谁信口开河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5-06-27 17:08:00
我也没说反同民调多少好吗? 怎么一直跳针啊 今天又不再跟你战同志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5-06-27 17:08:00
大法官也不应妄自菲薄 毕竟宪法是最后防线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27 17:08:00
你问就可以别人问就不行啦 你的印象比较伟大 End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5-06-27 17:09:00
当触及人类基本平等权时 不是民意就具有正当性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6-27 17:11:00
说真的 反对方这些理由真的是比一些偏见强多了
作者: chloeslover   2015-06-27 17:12:00
释宪需要民意?拿一个打自己脸的理由出来辩驳喔
作者: beaune (Chris)   2015-06-27 17:12:00
反方有理啊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5-06-27 17:13:00
人权释宪为何要民意
作者: LEDtorch (阿哞)   2015-06-27 17:14:00
好先进!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5-06-27 17:14:00
当初黑奴问题 女人投票权问题 民意咧 颗颗
作者: colza (Passion & Link)   2015-06-27 17:14:00
反方是有说服力的
作者: fallen01 (优质不OP)   2015-06-27 17:16:00
理性和平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6-27 17:16:00
这边的民意基础是赞不赞同 同性婚姻吗? 应该不是吧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电影评论家)   2015-06-27 17:19:00
反对方有理多了 科科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7:19:00
反方说法也能拿来质疑反方啊..地方的议会就能决定同性不不能结婚吗??有什么权利不让同性相爱的人结婚..当然反方的理由比什么鬼岛宗教理由下地狱好一百万倍...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7:21:00
如果是是否该由大法官来决定的民意,我记得也有民调,但有人大概会说民调不等于民意就是了,而且当年黑白通婚也是同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电影评论家)   2015-06-27 17:21:00
议会有民意基础阿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5-06-27 17:22:00
黑奴不解放也有一堆白人民意基础 女性投票也有一堆男性基础不给女生投
作者: oicecnir (衡吧)   2015-06-27 17:22:00
民意基础??就能违反人权..正方的理由不就人权吗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06-27 17:22:00
样的情况,照样过了,现在回头去看那段历史只会觉得反对杲样的情况,照样过了,现在回头去看那段历史只会觉得反对的人很蠢台湾立委有民意基础,想想服贸…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5-06-27 17:28:00
反方理由真的很烂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电影评论家)   2015-06-27 17:30:00
0法学素养 哭哭 跟风支持才潮 >"<
作者: frey (frey)   2015-06-27 17:35:00
反方第一点正确啊,这是宪法案吗,强奸各州的自治权。
作者: a12569 (Aaron)   2015-06-27 17:37:00
反观台湾: 反方:ZZZ同性恋结婚我们怎么教育小孩 以
作者: uujidggl (幼)   2015-06-27 17:37:00
民意基础...可是民意基础是建立在侵犯人权的时候呢?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6-27 17:38:00
反正都是风向对了就好啦 爱尔兰用公投的有人骂吗还不是过了就捧上天 检讨制度什么的就随便了
作者: abyss5566 (abyss)   2015-06-27 17:39:00
反方论点弱爆了 还好正义得以声张
作者: bond30422 (Bond)   2015-06-27 17:41:00
这本来就是宪法案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电影评论家)   2015-06-27 17:41:00
下一步 修改国高中教科书 肛门列入广义性器官
作者: bond30422 (Bond)   2015-06-27 17:42:00
那嘴跟手先列入好了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电影评论家)   2015-06-27 17:45:00
口手接受方不会有快感 搞清楚广义性器官定义好吗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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