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减工时 保全:仍血汗
潘杏惠/台北报导
保全过劳死频传,劳动部昨天公布新修正的“保全工时审核参考指引”,明订保全人员每
月正常工时上限240小时,连同加班每月总工时上限288小时,且不得连续工作超过12天,
若连续工作2天,中间应间隔11小时;新制明年1月起上路,全台8万名保全劳动权益将更
有保障。
保全业1998年起适用《劳基法》84条之1责任制,劳动部4年前订出工时指引,明订每日正
常小时不得超过10小时,连同延长工时,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全月工时上限,由地方政
府自订,另外,保全2周内要有2天例假。
劳动部长陈雄文说,现行作法下,确实有可能发生雇主将保全的例假安排在2周内的前2天
以及接续2周内的最后2天,导致劳工连续工作24天;且保全工作有的采2班制或3班制,若
因调度人手不足,保全常得连续工作逾24小时。
他说,新版保全工时指引因此明订,保全不得连续工作超过12天,连续2天工作,中间至
少应相隔11小时。 陈雄文强调,明年1月起,各县市订定的保全工时指引,都必须依照
新制下修,但若原本工时低于新制,例如南投县保全每月总工时仅240小时,可维持现行
规定,但相关指引中应加注保全不得连续工作超过12天,连续2天出勤,至少应相隔11小
时。另外,人身保全及运钞车保全则维持原规定,每4周正常工时不得超过168小时。
不过即使新制上路,保全人员还是认为“血汗保全”惨况很难改变,陈姓保全说,每天工
作12小时,月休4天,薪水不到3万,就算新法令上路,工时还不是一样长,也没有加班费
,而且雇主很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时报)
新闻出处:中国时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25000492-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