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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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惩罚这个行为这个观念搞坏了台湾的教育
过去从义务教育到九年一贯,
教育出了很多认为"惩罚可以有效吓阻错误发生"的人们。(认为惩罚=做错的代价)
在八挂板看了看了很多过去在求学过程被老师名正言顺惩罚的事件,
打耳光、贱踏课外书...等等诸如此类的。
请问这么多的"不适任"教师是否还存在各个学校教育着你的孩子或是亲友?
而你是否是个要求小孩成绩好,考试不好就惩罚(通常都是"体罚"小孩)
并且对于小孩犯错就体罚,让孩子皮肉痛并且伤心哭泣的家长?
(宠小孩的家长这边不讨论)
首先,家长和老师这两者在一个小孩的教育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这边我先分享的是老师的角色,
一个在学校(国小、国中、高中)里的老师,除了他的任课专业外,
他应该要具备以下几个能力,这些能力是他在修习教程应该习得的,
1.一视同仁:对于来自不同生活背景,并且有个体上资质有所差异的小孩,
都重视并保护他们每个个体的权利,包含着受教权、受尊重...等等的。
2.因材施教:对于每个学生,适时给予不同的帮助。尤其是除了课业以外的帮助。
一个学生课业不好除了他的脑部逻辑发展不好外,
有很多其他的"环境因素"会导致学生学习不好。
适时的帮学生厘清学习效果不佳的原因是老师的义务,
老师应该帮助一个学生他自身达到最大的学习效果。
3.同理心、包容心:当学生在学习或是人格发展上遇到困难,
老师应当同理学生并帮助学生,而不是单方面要求学生配合老师。
来举例子:
如果一个老师,他依成绩来帮学生划分好学生及坏学生,
并且会利用成绩借口"苛责"甚至"体罚"成绩差的学生,这是一个不适任教师。
如果一个老师,他依学生行为(喜欢闹事...等等)帮学生划分好学生坏学生,
并且对于行为不良的学生,不予以适当辅导,而一味体罚学生,这是一个不适任教师。
所以板上被打耳光、课外书被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