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下消防队救人还被告,会不会伤到消防队的心。
应该说,消防队为什么不知道要怎么救人?
退1万步来说,今天会用到消防队,这个劳工自己就有问题了。
要进入侷限空间作业前及作业中,必须要作四合一检验才能入槽
1.空气中之氧气浓度在18%以上
2.可燃性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30%
3.硫化氢浓度低于10 ppm以下
4.一氧化碳浓度低于35 ppm以下
再来入槽一定要用背负式安全带,从上方进入。
就是怕出事,因为一出事,只要在上方就可以把人拉出来
今天他会在里面缺氧,代表氧气浓度在16-12%,无法支持他的体重了。
他入槽就没作检验,也没有依法规应置备空气呼吸器等呼吸防护具、梯子、安全带
或救生索等设备,供劳工紧急避难或救援人员使用。
结果消防队来了,也不知道要怎么救他。
只能使用破坏的方式,结果后面就发生这件不幸的事,好在人回来了...
今天当然,消防队很屎被告,但是有没有人想过...
为什么没人去教导消防队正确安全的救护方式?
就像上次苗栗毒气外泄,消防队也没用防护具就进去救
他们根本是在玩命吧
在指责法官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检讨把消防队当钢铁人用的长官
为何不让消防队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