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联合新闻网
2.标题:消防员救油槽清洁工却闪燃 判准国赔
3.内文:
林姓清洁工2010年10月2日清洗柴油油槽,油槽高4.8公尺、直径4.5公尺,他却没有戴口
罩,最后氧气不足昏迷、受困油槽内;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队泰山分队派员救援,消
防员使用电动切割器切割油槽,但切割时产生的火花与残油闪燃,林因而脸、胸及上下肢
有2至3度烫伤。林事后向消防员提出过失伤害告诉,但检方处分不起诉确定;民事部分,
他请求国赔75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消防员没过失,判林败诉。但高院查出林姓清洁工烫伤后,消防员随即使用
救助器材车的吊臂,将林吊挂救出油槽,合议庭研判除了电动切割外,并非没有其他适当
救援的方法,当时如果采用吊挂林可能不会烫伤;高院认定新北市消防局有过失,造常林
身心痛苦,判决赔偿医疗费、慰抚金等412万元。全案可上诉。
4.网址:http://udn.com/news/story/2/1017376
5.备注: 昨天警察开枪致死被起诉 今天消防员救人被国赔 鬼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