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FanCy (司法审判应引进陪审团制)》之铭言:
: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法官都没有遇害,所以才会这样判
: 如果今天郑捷杀到的人里面,有法官、法界高层、有废死律师
: 被割喉的是某某废死的女儿、某某废死法官的小孩
: 情况又会如何呢?
: 当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法官身上的时候
: 他是不是还能一贯的按照自己的原则,他心中的天秤该如何倾斜呢!
何必想,
若受害者是法官的亲人,
法官必须要回避又不能审。
所以之前在吵废死的时候我就说过了,
鬼岛这么讲究罪犯(非嫌疑犯)的人权,
怎么都不先检讨一下警用佩枪问题。
早该全面换非致命武器了,
保护罪犯也保护执法者,
避免被扣上执法过当的大帽。
如果刚好电击到一个心律不整的?
只好算他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