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无辜的好心人/送撞车醉人回家 被告藏匿人犯
1人骑机车自撞,竟扩大为4人被依3罪移送,其中1人只是路过,好心载受伤的机车骑士交
给家属,竟被法办,还背了2条罪名,堪称史上最无辜的好心人。
云林县仑背乡60岁廖姓男子,日前酒后骑车,在虎尾高铁桥下失控撞上路旁安全岛,虎尾
镇公所员工“阿文”路过发现,下车查看,因廖无大碍,旁人说已叫救护车,阿文便发动
车子准备离开,廖男却钻进车内后座,拜托阿文送他回家。但因廖酒醉、语无伦次,阿文
只好根据廖男手机中标示“老婆”的电话号码按拨,结果是廖的女儿接听,相约在1公里
外的虎尾光复国小,阿文将廖载抵该处,交给家属接回。
警方接获民众报案,赶到现场却只见机车、未见人影,透过车号查出车主是廖男,正在彰
化基督教医院西螺分院急诊;员警赶到医院,抽血检测发现廖的酒精浓度达1.36毫克,不
省人事。
员警根据家属说法,综合车祸现场附近民众证词,得知阿文载廖至光复国小,交给廖的女
儿与杨姓男友;廖返家后因身体不适,再前往西螺彰基就医。
廖被警方认定是酒驾现行犯,“协助”的3人涉嫌“藏匿人犯”,警方将廖依公共危险罪
移送,阿文等3人都被依藏匿人犯罪移送;最可笑的是,廖应讯时说自己其实不想离开现
场,是遭限制行为,好心的阿文因此又多了一条“妨害自由”罪。
阿文说,根本不认识廖男,单纯出于善意载他交给家属,没想到竟因此挨告,觉得很无辜
。
律师林金阳直言,警方把载人的阿文、接人的女儿及男友,都以藏匿人犯罪移送,或许依
法有据,但给人“小罪大作”之嫌,社会观感不佳。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彦珲指出,警方依法处置,不能苛责,阿文等3人是否藏匿人犯
,检方一定会厘清。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92328
多管闲事,现在被告“藏匿人犯”“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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