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环快弊案》贪官称喝花酒是惯例 白嫖15次判12年半
自由时报
营建署北工处三重工务所主任郭见忠,被控包庇新北环河快速道路永和段工程弊案,接受
承包商中华工程招待喝花酒,他9个月内白吃白喝兼白嫖15次,每次都指名要大奶妹;检
调还发现,有小姐向妈妈桑哭诉,郭不戴套硬上,妈妈桑只能安慰小姐忍耐。郭还以喝花
酒“是工程界惯例”试图脱罪;新北地院昨依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郭见忠12年半徒刑。
营建署北工处三重工务所主任郭见忠等人,涉新北环河快速道路永和段工程弊案,接
受承包商招待喝花酒,其中郭见忠被重判12年半徒刑。(资料照)
指名要大奶妹 不戴套硬上
判决指出,中华工程以28亿余元得标新北环快永和段工程,98年3月开工,原订101年4月
25日完工,因施工品质不佳等因素延宕,中华工程为避免遭罚违约金,行贿郭等人,编造
天气不佳等理由延展工期。
判决表示,自100年3月起,中华工程经理曾荣达指示总务赖志铭,安排营建署北工处三重
工务所主任郭见忠、台北工务所主任游志成、主办李文程聚餐吃饭,再到龙承酒店续摊喝
花酒,并带小姐出场性交易,费用全由中华工程买单,每次还收受3到5千元不等零用金。
其中郭在9个月内,白吃白喝白嫖超过15次,还指名要大奶妹,甚至不爱戴套内射弄哭小
姐;另名主办陈鼎元虽未接受花酒、性交易招待,但法官发现他隐匿初验纪录,配合承包
商提前认定工程完工。
负责监造的中兴工程经理谢志人、主办李启华也接受中华工程的花酒、性招待行贿,违法
审查认定完工,主办陈致良虽未接受招待,但已失监督职责。
检方前年起诉时,估算郭等人帮中华工程省下1.8亿余元违约金,但法院认定,永和环快
第七标完工逾期25日、违约金2908万6592元;永和环快第八标完工逾期6日、违约金969万
1612元,共计图利31日、违约金3877万8204元。
其他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的包括,游志成11年半、李文程11年2月、陈鼎元5年8月;另
依行贿罪判曾荣达2年10月、胡自萱1年10月、邱崴诚1年2月、赖志铭2年10月、曾秋锦1年
半,工程师宗汉明获判无罪;负责监工谢志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判1年8月、李启华1年4月、
陈致良1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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