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刑求后的笔录能用吗?让你震惊的法院说法

楼主: jody893011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2015-06-24 09:17:05
※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法院怎么处理刑求发生后的笔录?
: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英美的“毒树果实理论”,证据的非法来源为毒树,基于
: 该违法取得的证据再以合法手段间接取得的其他证据(第二次证据或衍生
: 证据),则如同从毒树长出来的毒果,不得使用。
: 可是台湾法院怎么处理刑求后的笔录?让我们从两个案子来看:邱和顺案,以
: 及徐自强案。
: 本文很长,请大家慢慢阅读,谢谢!
: 图文好读版: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070312.A.7D1.html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0.jpg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1.jpg
: (刑求指南)
: 邱和顺案:只要笔录制作的时候看不到刑求痕迹,就可以采用!
: 照道理来说,如果制作警询笔录的时候发生刑求,刑求会发生威吓力,当事
: 人不敢不从,那么所有的笔录应该会受到影响,不得采用。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01.jpg
: (邱和顺案的288份笔录)
: 可是,邱和顺案中,警方已被发现有明显刑求事証,法院的作法却是排除发
: 生刑求的那些自白笔录,其余继续采用。
: 司改会前几周提出再审,找到两个当时的员警,愿意出庭作证,指出邱案的
: 被告自白是在刑求的状态下所作出的,相关笔录应当不得采用。
: 监察院有调查过被告,被告做出这些陈述:
: “有一次我看到陈仁宏被讯问完出来手是发抖的,我问他怎么了,陈说他刚
: 刚被灌水。邱和顺的部份我也有问他,不是你们做的你们不要承认,他说如
: 果不承认也是很难过,以台北市刑大的做法会很难过,干脆到法院的时候在
: 讲。”
: “陈仁宏有跟我说他是被刑求的,邱和顺也有。”
: “邱和顺说如果不承认会被警察修理,他要等到检方、院方的时候如实说明。”
: “他说警察在检察官讯问前,有交代要照当时警察问的笔录讲,不然之后也
: 会被修理,而且检察官复讯的时候,警察也在旁边,因此不敢讲。”
: “他们警方讯问的时候会把其他人的供述告诉同案犯嫌,之后笔录就可以串
: 起来。”
: “该案当时邱和顺被警方问有无做陆正案的时候,邱和顺说没有,警方就说
: 罗济勋说有你怎么说没有,叫罗济勋把犯案经过讲给邱听,邱之后仍否认,
: 否认后被刑求,刑求后就把罗济勋讲的经过都讲出来,一个卡一个。”
: “...之后我们要找陆正的尸体,有一个说尸体埋在山上,另一个犯嫌说是
: 丢在海边,我们之后就去找尸体,我是负责去海边搜寻,陆正家属有带一些
: 银纸在那边烧,当时有个犯嫌就跪下去、哭,我们问那犯嫌说如果案子不是
: 你做的,那你为什么要跪下去、要哭,他说当时是警察从后面踢我的脚我才
: 下跪,哭是因为案子真的不是我们做的,希望老天爷找到真凶。”
: “当时有人跟我说这案子不是他们做的,因此当时犯嫌在看守所的时候有讲
: 如果警察逼到最后找不到尸体的时候,就要说尸体丢在竹南的海边,之后法
: 警也有查到当时供述有结合就是因为他们有传纸条。”
: 可是司法院在新闻稿中却说,虽然警察有以不正方法讯问共同被告,但是有
: 明确刑求的自白已经排除证据能力,其余的供述没有证据可以认定是遭到警
: 察恫吓,也没有明确证据指出之前的刑求会影响到后续的自白。结果法院认
: 定,有刑求的自白和其他自白因为“因果关系中断”而具备证据能力,可以
: 拿来判刑。
: 司法院甚至还忽视有位被告曾说,“检察官只有一个人,我要面对的是十几
: 二十几个警察,我要是向检察官说我被刑求,检察官离开后我要如何面对警
: 察?”,在新闻稿中称,因为警察、检察官是不同的讯问主体,所以警方的
: 刑求不影响检察官的笔录!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3.jpg
: 最后,司法院说,就算有警察出来作证刑求还有在其他笔录中发生,但是因
: 为判决已经处理过刑求问题,所以不能再提起再审,驳回!
: 司法院新闻稿
: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193651
: 徐自强案:要详细证明发生刑求,才能排除证据能力!
: 徐自强案也有类似状况。徐自强案中,所有的关键证据都遗失了,能够将徐
: 自强定罪的,只有共同被告陈忆隆和黄春棋的笔录。而这两个人都曾说过,
: 他们遭到刑求。
: 黄春棋曾说:
: “(警讯为何坦承在一个月前与陈忆隆、徐自强一同将黄春树绑走?)我受
: 不了他们刑求我。”
: “(你对今天借提有何意见?)希望以后借提警方讯问时有律师或家人在场,
: 警方借提时把我眼睛蒙住,吊起来灌水,还捏我奶头,用不知何物夹我手指。”
: 甚至借提(警察、检察官要求犯人出去做笔录)后回到看守所时,健康检查
: 还发生身体有疼痛、瘀伤的状况。更八审判决书也坦承,说他遭到刑求,并
: 不是没有证据。
: 在更八审的时候,法庭找来陈忆隆在法庭上和徐自强交互诘问,陈忆隆说:
: “(你在警局都有承认你与黄春棋二人有参与整个作案过程啊?)在警讯时,
: 我是被蒙住双眼,我没有看到他们怎么写,后来才知道他们把我们整个都写
: 有作案,其实与我讲的不符。”
: “(对自己在警讯中的陈述有何意见?)警讯中我根本未说什么话,警方是
: 依黄春棋口供所作,警察还要我背内容过程。”
: “(侦查中你陈述是预谋杀人?)警察要我们配合否则会借提出去。”
: (借提出去可能就刑求了)
: “(你说徐自强买硫酸为何这么说?)黄铭泉有问他,他们说徐自强买的,
: 警察说徐自强住那里,就说徐自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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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9.jpg
: 于是在更八审判决书(101年上重更(八)字第8号判决)中,法庭就将警察
: 前面的笔录排除于证据之外。但法院还是说,警询笔录还是有可能正确,所
: 以在判断其他证据能力和可信性的时候,还是可以参考警询笔录。
: 也就是说,刑求来的笔录可以参考喔!好棒!
: 笔录除了警察部分以外,还有检察官的部份。在侦办的时候,是检警交互询
: 问,可以知道检察官的笔录也会受到警方刑求的影响。可是,法院却采信检
: 察官的笔录。
: 徐自强的共同被告黄春棋、陈忆隆两人虽然是共同被告,但是在徐自强的部
: 份,他们转为证人。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之3规定:“证人、鉴定人依法应具结而未具结者,
: 其证言或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证据。”,以及第186条规定:“证人应命具
: 结”。所谓具结,就是依法宣誓自己所做的证述是真实的,并无虚假,并且
: 如有违反的话,会受到刑事惩罚。照理说,如果他们两位身为证人,证明徐自强有罪的
: 证词应该具结,才有证据能力。
: 结果法院说,证人没有具结,不代表他的陈述就一定没有效力。因为证人是
: 被告,修正以前的刑事诉讼法186-3说,“与本案有共犯之关系或嫌疑者,不
: 得令其具结”,所以就算没有具结,还是可以当做证据。甚至法庭还说,再
: 怎么样,这些话都是检察官听到的,是检察官调查结果,可以采为证据。
: 法院这样的说法,明显违背释字582号所说,在修正的刑事诉讼法186-3删除
: 前,法院为发现案件之真实,保障被告对证人之诘问权,还是要依据人证的
: 法定程序,对共犯证人加以调查。
: 释字582号还说,“如仅因共同被告已与其他共同被告互为对质,即将其陈述
: 采为其他共同被告之不利证据,非但混淆诘问权与对质权之本质差异,更将
: 有害于被告诉讼上之充分防御权及法院发见真实之实现。”而判决书内采用
: 检察官笔录的说法,明显与这段话互相违背。
: 结果,徐自强就因为这样的证据,被判无期徒刑。
: 后来,这份判决被最高法院驳回。最高法院没有对采用检察官笔录的部份有
: 意见,却对警询笔录无法作为证据有意见。
: 最高法院说,黄春棋所说的刑求和健康检查表记载的伤势不合,不能证明伤
: 势是刑求造成的。问题是,人从看守所出去做笔录,做完回到看守所就出现
: 伤势,这明显就可能是刑求,最高法院却认为要有完整的证据证明伤势与刑
: 求有因果关系。这合理吗?
: 然后最高法院还说,因为黄春棋和陈忆隆以前没有说遭到刑求,而原判决已
: 经大量引用这些陈述,要高等法院好好处理刑求的部分。最后,高等法院还
: 说,在当时警察不用录音录影,所以警察找不到警询录音录影是正常的。
: 可是,邱和顺案是民国1988年侦查,当时就有侦讯的录音录影;徐自强的黄
: 春树绑架撕票案是1995年侦办,而且还是侯友宜专案侦办,却没有警询录音
: 录影,最高法院的说法十分奇怪。
: 看完这两个案子,相信大家一定很疑惑,如果遇到刑求要怎么办?根据以上
: 两案的例子,如果遭到刑求,你一定要确实的陈述过程,而且还要验出伤害。
: 也就是说,灌辣椒水、毛巾盖脸加水这种不会有明显外伤的刑求,永远都不
: 会被法院认定。你要祈祷警方使用会留下伤痕的刑求方式,比如夹手指、殴
: 打。
: 接下来,刑求的过程你必须全程记得,刑求可能两三个小时,是谁施暴,就
: 算眼睛被蒙上,你也要知道是哪个警察动手,刑求的顺序也要记清楚。
: 再来,你要每一次制作笔录都遭到刑求,每一次遇到检察官,都要说自己受
: 到刑求,法院才会不采信笔录。否则就算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还是会要
: 求必须证明因果关系,才会采信真的遭到刑求。否则,就是“因果关系中断”,
: 可以继续采用其他的笔录。
: 这就是我们法院面对刑求的态度。
: 刑求常见吗?曾待在看守所的徐自强在上次的“给乡民问”活动中曾说过,
: 在他还在看守所时(1996~2012),当时所有的刑案被告都遭到刑求。只要
: 是借提,常常出去了以后,用扛着回来,“连走路都不能走”,回来就吐血
: 也是常有的事情。
: https://youtu.be/vvJcavg1B64?t=12m17s
: 对照前面,美国司法的毒树果实理论:如果证据来自于不当手段,那么就算
: 是衍生证据,也不得采用,是不是差很多?
: 国外怎么看呢?以美国为例,无论是警察机关、检察机关,他们制作的笔录
: 都算是“传闻证据”。而无论是辩护律师,或是检察官,都可以先私下对证
: 人做访谈,了解证人知道的部份。但无论如何,只有证人在法庭上说的话,
: 才会被法官或陪审团采为证据所用。
: 所以大家看到英美的司法剧,几乎都会聚焦在证人、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
: 的攻防,很少会看到笔录部分。
: 如果证人说的话和笔录或先前访谈内容违背,辩护律师、检察官可以拿笔录
: 出来“弹劾”(比如说:“你之前说的是XXX,不是现在说的YYY,为何你的
: 陈述不一样?”),让陪审团或是法官不相信证人说的话。但无论如何,笔
: 录都不能作为证据之用,也不能让陪审团、法官看到。
: 而法官只会看到证据,也就是说,法官永远都不会看到检警的笔录。只有证
: 人在法庭上的陈述,才能作为证据,法官或陪审团可以决定是否采信,以此
: 决定该如何做出判决。
: 可是台湾以前不是。台湾以前在戒严时代,警察、检察官取得笔录以后,就
: 依照笔录内容起诉,法院也依照笔录判案,没有在传证人。白色恐怖期间就
: 是这样,审问、判罪,全都靠笔录。
: 现在,台湾法院会传证人了,但是证人在法庭上的陈述和笔录不合的时候,
: 要采信哪一边?就变成法官的自由了。甚至,法官还会认定,检察官做的笔
: 录,和警察的笔录不一样(邱案、徐案均如此。)。就算双方的询问交互进
: 行,警方的刑求很可能会影响在检察官处的陈述,他们也是这样认定。
: 而且,台湾的检察官,会把笔录作为证据,在起诉的时候一起移交给法官。
: 法官看过笔录后,就很难把笔录的印象从心头抹去,这是人性。
: 尤伯祥律师在上次徐自强案开庭的会后讲评说,我们法庭没有经过转型正义,
: 面对这些可能有不正讯问的证据,法院一般不是要求检察官、警方证明,而
: 是要求被告说明刑求经过,说遭到谁刑求,甚至还要检验身上是否有伤痕。
: 但问题是,刑求很多时候长达几个小时,还是蒙眼进行,被告真的知道是谁
: 动手,还记得刑求顺序吗?这根本不可能。有些刑求,比如蒙眼在脸上盖上
: 毛巾灌水,或是灌辣椒水,也不一定会产生身体上的伤痕。而且只要发生过
: 一次刑求,未来被告就会很担心会遭到刑求,自然会产生威吓力。法院对刑
: 求证据严格的认定,明显违背常理。
: 我们能做什么?我想,最能做的,就是一起到法庭旁听。很多到司改会申诉
: 的当事人都说,如果没有人旁听,法官做决定就容易草率。因此,一起到法
: 院旁听,让法官知道“有人在关心”,可以让他们更谨慎的做出判决。
: 明日,徐自强案即将开庭。这一次,法院将会传唤共同被告黄春棋到场作证。
: 届时一定会有针对刑求的交互诘问,欢迎大家一起到场聆听,看看我们的法
: 院怎么看待刑求问题。
: 时间:6月24日 9:30
: 地点: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大厦专一法庭
: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27号,小南门捷运站旁
: http://hsu2015.jrf.org.tw
: 其他的开庭时间还有:
: 7/8(三) 9:30 言词辩论
: 7/15(三) 14:30 言词辩论终结
: 之后,大致就是宣判了。法官上次开庭说,预计今年九月初将会宣判。
: 因为明天的庭会开整天,欢迎大家随时过来旁听,一起来关心司法!
刑以后杀人就嘴巴硬一些
买通警察打你一顿
大家串证胡说一番
手脚干净些
其他证据 警察打一顿
证据力全部无效
大概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拍拍手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6-24 09:20:00
反正Face的不就都这样?理论一大堆~却没什么防止犯罪发生
作者: ptta (ptta)   2015-06-24 09:20:00
刑求只是刚好,不打这些人会招吗?
作者: FlashGet (泰迪大叔)   2015-06-24 09:21:00
台湾民族性是倾向有罪推定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6-24 09:21:00
或辅导预防再犯的作为~只会不断嘴他们的理论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5-06-24 09:21:00
....你可以试试看
作者: jesil (._.)   2015-06-24 09:22:00
奇文共赏
作者: Allegri (Wayward South)   2015-06-24 09:25:00
这是一篇说明自己喜欢被刑求的文吗?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15-06-24 09:26:00
无法理解支持刑求的观点 如果在那里的是你呢
作者: HamalAri (哈马‧阿里)   2015-06-24 09:30:00
美国刑求阿拉伯人都不只一次被打脸没有用了
作者: dragonne (烂人)   2015-06-24 09:35:00
被刑求人家要你招什么你就会招什么
作者: bazkrkr (羽鸟维酌)   2015-06-24 09:39:00
这世界没有正义,警察并不是用道德标准录取的,干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5-06-24 09:40:00
不要因为恨废死盟而失去身为人的理智好吗
作者: jrockman (Composer)   2015-06-24 09:44:00
并不是支持刑求 而是 我觉得这根本两码子事 逻辑上来说难道一个人被刑求后 说"太阳是从东边出来" 那这句话就会自动变假的吗? 这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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