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yLikeCCR (非常喜欢ㄈㄈ尺)》之铭言:
: 原文网址: 自制“龙猫等公共汽车”送老婆 观音幼儿园爆红成新地标 | ETtoday生活新闻
: | ETtoday 新闻云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23/524323.htm#ixzz3dti4g8oI
: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 → medama: 有授权吗? 06/23 23:00
: 推 ayaneru: 版权? 06/23 23:00
: → weirdgrape: 。。。。。。 06/23 23:01
: 推 uhmeiouramu: 有问过宫崎骏? 06/23 23:01
: 推 arumtree: 撇除版权问题 他还真是巧手 06/23 23:01
: 台湾还真多地方盗版
: http://travel.ettoday.net/article/459554.htm
吃掉部份前文,关于知名动画的形象被粉丝重制成公共艺术的,其实还有这个非常有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v1PiGlHVpI
是的就是日本冈山的巨大Z钢弹
像这样的东西,要提到是否侵权,他其实分两个东西,一个是商标权,一个是著作权
。
这个当然是有关著作权,所谓的著作权,分为著作财产权跟著作人格权,著作人格权方面
这个没有问题,因为有指出原典就是龙猫这部电影,而著作财产权方面,所谓的版权,其
实正式的名称叫作“著作重制权”,就是复制的权力(copyright,copy的right),例如
说复制龙猫的DVD 、从龙猫的平面图片进行复制等等,然而,除非这个观音龙猫是从吉卜
力的一个1:1 龙猫模型翻制出来的,不然,这不是版权问题。而是属于龙猫电影的衍生著
作,这有独立的衍生著作权。会不会构成“侵权”与否,简单一句话,这个东西有否发生
商业行为,而且妨害到原公司的商业利益?
比方说因为
* 大家去买盗版的龙猫DVD导致原版的龙猫DVD销售失利
* 大家买便宜的盗版龙猫授权产品例如布娃娃,导致原版龙猫授权产品乏人问津
* 不肖厂商未经原厂许可,私自提供龙猫形象衍生物的打造服务,赚取工程费用,排挤合
法有授权的厂商,吉卜力也收不到钱
*未经过外国原作曲者的同意,擅自复制原曲的乐段填上华语歌词,号称为自创歌曲进行销
售贩卖,这侵害了原作者的著作人格权,以及原作者授权给台湾合法翻唱的商业利益。
这些就是“侵害著作权”的例子,侵害著作权必须是“原作者的权利因此发生了损害”。
用这样的理解去看日本冈山的巨大Z钢弹,你就会知道为何巨大Z钢弹不会被告,因为他没
有造成BANDAI或者SUNRISE等公司的商业损失,甚至反而对原公司的营运造成加分,人家
高兴还来不及呢。
同理,这个1:1龙猫场景,做好的龙猫没拿来翻模拿来卖,或者没有搞啥拍一张照片收多少
钱的服务,就只是这个粉丝做爽的,吉卜力不太可能告人,因为这样的粉丝自制物制作精良
,提高了龙猫的曝光度,对销售有正向帮助,吉卜力工作室应该是不会告,这也是日本动画
公司应对各种衍生创作物的基本逻辑。
反之,如果吉卜力要告的话呢?请想像BANDAI或者SUNRISE去告冈山巨大Z钢弹甚至一堆
COSPLAYER自制的这种东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VbSxVOHxV0
会有啥结果?这不言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