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妇搭公共汽车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楼主: Dialysis (           )   2015-06-23 23:54:14
※ 引述《miaooooooooo (猫主席小妹)》之铭言:
: 底下一定有人推会被告
: 但是说真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每次有这种新闻就要酸说会被告
: 这个社会应该多点正面的力量 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的人鼓励才对
: 紧急医疗救护法,第14条之2:“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
: 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看到推文一堆泼冷水,感到很纳闷。
我觉得某些“医界人士”是有点矫枉过正了,
不管自身对这个社会是有多么地不信任或失望,
针对通过“好撒马利亚人法”这件事,以及“鼓励一般大众进行CPR”这件事,
老实讲,都没什么好酸的吧?
怎么看到有人在鼓励路人进行CPR,就仿佛像看到妖魔鬼怪出来布道似的呢?
真的不想救,自己默不做声躲起来就好了,
但真的不需要以一种“仿佛看尽一切苍桑”似的姿态去嘲弄那些有热血想救人的人。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6-23 23:56:00
推文有很多人称赞吧?这种事真的很需要勇气啊XD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6-23 23:57:00
被扯入官司是很无奈且浪费生命的,很难去鼓励救活了好棒棒,不幸失败的时候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作者: homeshawn   2015-06-24 00:00:00
印象中医学相关科系的学生就算没有证照,进行急救也受法律保障@_@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5-06-24 00:02:00
其实就像老一辈的会劝人不要帮别人作保一样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6-24 00:02:00
因为台湾恐龙法官太多了,在那边火上加油,才造成此现象
作者: hl4 (Zec)   2015-06-24 00:17:00
好人更是要学会保护自己好吗...
作者: smallplug (废到笑)   2015-06-24 01:03:00
因为这里是鬼岛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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