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230059 (CQH)》之铭言:
底下一定有人推会被告
但是说真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每次有这种新闻就要酸说会被告
这个社会应该多点正面的力量 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的人鼓励才对
紧急医疗救护法,第14条之2:“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
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 NaouZ: 没钱的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交给上帝裁决就对了. 06/23 18:58
→ basketkdash: 紧急医疗救护法有用吗 到时法官不认定不是一样要陪死 06/23 19:01
推 Oalnenya: 满有勇气的,学过跟用来救命是两回事 06/23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