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230059 (CQH)》之铭言:
底下一定有人推会被告
但是说真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每次有这种新闻就要酸说会被告
这个社会应该多点正面的力量 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的人鼓励才对
紧急医疗救护法,第14条之2:“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
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 NaouZ: 没钱的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交给上帝裁决就对了. 06/23 18:58
→ basketkdash: 紧急医疗救护法有用吗 到时法官不认定不是一样要陪死 06/23 19:01
推 Oalnenya: 满有勇气的,学过跟用来救命是两回事 06/23 19:14
作者:
NaouZ (W3ME)
2014-06-23 18:58:00没钱的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交给上帝裁决就对了.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6-23 19:01:00
紧急医疗救护法有用吗 到时法官不认定不是一样要陪死
是说如果我没受过训练,尝试救人但失败也没责任吗?不过如果是因为知识不足而害死人的话...?
作者:
miin777 (貘)
2015-06-23 20:04:00推这篇
作者: Andrew0806 2015-06-23 20:05:00
喔喔
省省吧 鬼岛就是先告再说 解决时早就不知道猴年马月
作者:
bvckk (廖阿水)
2015-06-23 20:06:00给箭头,如果不是你这篇我根本还是以为会被告
作者:
bvckk (廖阿水)
2015-06-23 20:07:00所以不要先扣假议题这个帽子,宣导真的够吗?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06-23 20:07:00请问一位下班的医护人员走在路上发现了一位路倒民众
作者:
sionxp ( )
2015-06-23 20:07:00把肋骨压断 插到心脏 就GG了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06-23 20:08:00替路倒民众急救的她(他)算是救护人员吗?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06-23 20:12:00另外民众的疑虑部分,大大可提供具体资料让我参考吗?感谢
作者:
bcharles (站的脚很酸)
2015-06-23 20:14:00出庭跟上警局不用花时间成本喔 傻傻的
上面文章“若没过失,旅客就不会死亡”这句好可怕...
作者: basketkdash 2015-06-23 20:33:00
在台湾法律条文不是问题 问题是实际执行上是如何?台湾太多法律写一回事实际执行一回事了法律之外还会有家属来闹 我就救过路倒老人被家属烦死
我想上面的文章在探讨终究回归由人来判断是否过当可是我们又怎能预知法官是否认为我们有没有操作过当?我们无法期待每个人都是正确的操作急救、拥有正确的知识
作者: basketkdash 2015-06-23 20:36:00
告不成你就整天骚扰你想要钱压惊 干 好心没好报还住条一条街 躲都躲不掉 倒楣的要死 后来给6000摆平
有几点想要请教1. 如果受过医疗训练者CPR过程有失误举例来说家属说你压胸深度不够,也能免责吗2. 万一失败,若是家属一直打你是受过训练的人这点呢?即使可以免责他们还是不停骚扰,然后以道义来说又很难反告他们诬告,有无其他的反制办法?
作者:
lsz6404 (S)
2015-06-23 20:48:00推专业热心小妹
作者:
ev331 2015-06-23 20:50:00意思就是没好处不想做做了不一定有好处 能省麻烦就省麻烦
作者:
xhs 2015-06-23 20:53:00这种漂亮话谁都会讲 等你被告 你跟法官说吧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5-06-23 21:23:00年轻人傻傻的要会做人 不拿点诚意怎么行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5-06-23 21:23:00都已经这么清楚了还是有人看不懂只会泼冷水(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