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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新竹县一名23岁的劈腿妹,去年6月间因与王姓男友为了去那里玩而吵架,用LINE与韦姓
阵头男子(28岁)聊天,两人相谈甚欢,甚至劈腿妹还深夜到韦男家饮酒聊天,结果两人竟
酒后乱性,发生性关系。
只是劈腿妹深夜逗留他人住家,遭男友得知,劈腿妹竟说出遭对方性侵,因此在男友要求
下,报警控告韦男趁她酒醉时,在客厅强脱光其衣物,并将她抱到二楼房内性侵得逞。
韦男向检警表示,他被告得莫名其妙,当天是你情我愿的,没有强奸她。她表示,想与男
友分手,想跟他在一起,当夜她来前,就已打了6、7通电话,是她自已来的,且两人喝酒
时聊天,她抱怨“喜欢我怎么不主动一点?”他才在客厅亲了她,是她害怕叫声吵醒他的
家人,才相偕上楼,他父亲还曾探头问“她是谁呀?”他才说是朋友并上楼嘿咻,事后对
方接到电话,就回家了。
韦男出示LINE内容做为证据,内容显示女子答应要与他约会,并且到他家聊天,韦男也在
LINE大方求爱“想要抱抱你”,劈腿妹热情回“你不主动,我怎么知道?”而劈腿妹也不
否认有传送暧昧讯息给他。
检警发现,劈腿妹在警询时表示,她清晨1时许去找韦男,在韦男家客厅看电视,聊工作
,后来韦男就脱她的衣物,还抱起她整个人,直上2楼,虽一直拒绝跟他说“不可以这样
,我要走了”,但仍光着上半身被抱到2楼性侵。案发时,韦男奶奶有在家,不过她脑中
一片空白,才没有呼救。
劈腿妹表示,她与被告不熟,两人都有喝酒,且她长期服用助眠剂,因此不知被告如何脱
她衣物,她也有阻挡,还说不要,但韦男力气大无法反抗。检方反问劈腿妹,“深夜为何
前去不熟的男性友人家?”但她未回应,也未清楚说出如何被脱掉衣物,况且韦家人也在
场,倘若她在客厅就被脱掉衣物,任由韦男抱上楼,途中不出声求救,或因拉扯发生声响
;加上被害女若遭韦嫌性侵,也有挣扎抵抗行为,身体应会有受伤,但女子验伤单却仅处
女膜不完整伤势,没其他伤,因此认定韦嫌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