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ezx (AEZX)》之铭言:
: Moptt 免费但不等于不赚钱
: 使用者越多 广告曝光越大 设计者的收入就越多
: 设计者是依靠使用者观看以及点击广告来赚取收入
: 用的人多 广告收入就越多
: 广告太多 使用者大量流失 对app满意度下降 收入就越少
: 在广告跟使用者满意度之前的调整 本来就是设计者会去重视的
是的,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说,付出劳动力/时间等成本,就是要赚钱生活,
所以我强调这些人需要依赖广告/赞助等,
毕竟这个国度已经没几个人可以接受除了游戏以外的付费app,
但google play上多的是希望app里不要有广告的人
: 这两天看起来 没多少人要求道歉
: 大多乡民都是给低评分并停止使用Moptt
: 这会直接影响未来可能的新用户多寡以及设计者的收入
: 这本来就是 Google play上合理的制度
很多好吗,要求道歉的啦、认为作者不道歉很不应该的啦等等
: 抱歉 不太同意你的举例 我帮你举一个
: Moptt今天的角色是一个 user client 功用是提供接口给使用者浏览 PTT
: 本身与PTT之间没有直接的授权或关连
MO本来就是提供一个方便使用者浏览PTT的接口,
但接口要如何呈现内容是作者决定的,
如果台北等公共汽车的作者就是不爽大都会服务超烂,只要是大都会的路线都不显示,
或是不照response的顺序,擅自更动把大都会的行程全都丢到最下面,不行吗?
另外一例,根据远通提供的资料,部分收费站到收费站之间的路程明显不合理,
如果试算app提供人工修改后的资料,请问你能接受吗?
事实上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是原本的奇怪路线。
怪了,同样是未经授权擅自修改资料,怎么著,出现两种评论标准!?
: 假如今天打开 Chrome浏览器 上NYTimes看新闻 但是新闻中只要提到 Firefox
: 那段文字就会自动消失
: 使用者没有被告知也没授权 选项里面没有设定可以选 更新日志里面也没有提到
: 今天这么多人(Google Play上光是给1颗星的使用者就超过6000) 会反感
会反感OK啊,所以我说可以不要用,可以给1星评论,
但把作者拿来跟支那政府比?支那政府掌握支那全国的网络,为独占,
如果不是靠球员兼裁判的法律撑腰,明显违反公平竞争的商业精神,
(意思就是说,一间网络服务供应商屏蔽部分内容可接受,
但前提是使用者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如果我只说到这,就有人要跳脚了,
但事实上台湾多的是会限制P2P流量/频宽的网络服务)
但MOPTT竞争者众,J只是其中最多人使用的选项之一,
公平竞争是我唯一能想到可能违反的现代法律精神的问题,
但就市占率来说,要成立的机会大概没有吧?
还是说J看起来用的人很多,但其实MO还是占了7.8成!?
: 最主要的并不是他挡了的内容是什么 而是他去对内容进行修改隐藏这个行为
: 对于user client而言去对使用者观看的内容做修改本来就是很多人的底线
: 当然今天在程度上 完全比不上所谓的挡台独 挡dpp 挡天安门之类的
: 这跟今天Moptt作的事情完全是不同档次
: 但是如果真的要从现实中去举类似的例子
: 这种行为还真的都是对岸的软件在干的事...
是的,大家吵的就是他做了修改原始资料显示方式,
这也是我举那些例子的目的,事实上很多app都在做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只有支那软件,
这必须要有明确的定义,
杀人就是杀人,并不会因为目的是正义的而无罪;
搭捷运就是搭捷运,即使郑某当天搭捷运是为了杀人;
赚钱就是赚钱,并不会因为你想拿赚到的钱去嫖妓而使赚钱这个行为违法。
也就是说,修改内容的呈现方式并没有违反现代法律精神的问题存在,
但他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可能有(反垄断),但可能有不代表就是有,
依照事实来看,似乎不符合垄断的标准吧?
行为一样,只是目的不一定是拿来挡竞争者的连结,但本质上做的事情都一样是
"未经授权即修改原始资料的呈现方式"
但对这样的行为大家却有双重/多重标准,
大家可以讨厌他这样行为,没问题!
就像我可以讨厌胖子一样,没人能阻止我,
但我没有资格叫BMI>25的人一定要滚出来道歉或是减肥。
我也可以讨厌嫖妓的人,但我同样没有资格叫嫖妓的人把他赚的钱都拿出来充公。
要说这样的行为是错的一定要道歉?一定要修改?别说笑了
作者可以透过道歉/修改来挽回失去的使用者跟评价,
但是这绝对不会是他"必须"做的事,
不要讲的好像大家心中自以为的正义有什么强制力似的。